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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6 10: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18-00061
发文日期
2018-09-26
公开日期
2018-09-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统计,管理,决算,收支,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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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7年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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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督查无照经营处置工作。

  (三)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

  (四)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负责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和职责范围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及直销员直销经营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六)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的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七)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

  (八)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登记,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及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包括:办公室、法规处、登记指导处、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处、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信用(合同)监督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本部门直属机构包括:经济监督检查支队、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无锡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无锡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两家事业单位汇总编报)、无锡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无锡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突出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2017年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46083户,同比增长21.96%,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91户,同比增长19.76%,新登记个体户71273户,同比上涨34.92%,市场主体总量突破63万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实施意见》,对21项涉企事项进行了整合。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167项前置审批改为了后置审批。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发布《无锡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共成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1180个。多方位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3万份。大力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230家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深化3550改革,全力推进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办理不见面事项超3万件。惠山区和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进一步提高了外资登记便利化程度。积极做好权力事项的划转及交接工作,确保同行政审批局业务衔接顺畅。二是注重放管结合,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两库一清单”,建立约有27万户企业的检查对象库和11类1250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全市10207户各类检查对象,开展7大类17次双随机抽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将检查对象进行划片区集中抽查,有效解决抽查效率低下难题。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有序开展,2016年度全市企业年报率为87.42%。全年累计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并对外公示40031户(次),共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僵尸企业”企业4185户。开展校园周边证照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九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10多项专项整治,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成功开展了654家无照废旧回收站点的清理。三是优化服务水平,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全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发布《“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先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争取了无锡商标受理窗口与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点的落地,受理窗口受理商标申请突破1435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18000件。指导和服务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快速发展,集聚广告企业502户,会同广告产业园举办互联网广告暨网络营销论坛,全力打造互联网广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发现无锡”公益广告创意设计暨定向毅行大赛,展现无锡投资环境良好形象。新发展市AAA级重守企业196家,330家企业被公示为省级守重企业,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73件,担保主债权达288.5亿元。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小个专”“两聚一高”先锋行动,在专业市场开党员“三亮”活动,已有16家市场开展“三亮”,涉及党员151名、党支部12个,有效地发挥了党建工作在非公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2、聚焦监管主业,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监管执法主线,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工商类经济违法案件1298件,案值2.05亿元,罚没5276.16万元,同比增长36.93%,其中,市局经检支队查处案件40起,罚没入库1858万元,创历史新高。一是突出行业专项整治,促进提质量降成本。对全市供热、供气、医疗、汽车4S店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处27家汽车4S店强制交易、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罚没1271.2万元,积极回应群众对于规范汽车消费的关切;查处供热供气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没1222万元,为企业大幅节省生产成本;查处房地产评估行业和商业银行联手滥收费用行为,罚没354.83万元,有效促进金融行业规范经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抽样检测油品18个批次,移送公安机关3起无证经营柴油案件。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大众创新氛围。保持常态化“双打”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打假保优“锲石”专项行动和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强化对假冒侵权高发多发本土品牌的保护和商标侵权全链条打击。全市共查处假冒侵权违法案件528件,案值1007.5万,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件。加大优质企业竞争优势保护力度,帮助台资企业江阴新杰科技公司赴昆山、扬州等地进行商业秘密保护调查维权,协助“徐家木业”、“雅迪”、“海澜之家”等本市重点品牌赴外地打假,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管控,维护市场健康运行。加大互联网+领域监管力度,全市共查处网络案件277起,同比增长194.68%,罚没款457.98万元。规范广告业经营秩序,全年共监测各类媒体广告36.5万余条,总违法率同比下降26.8%,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13起,罚没607.6万。保持对传销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市共捣毁非法传销组织3个,查处传销案件6起,罚款135.23万元。

  3、提高维权效能,改善消费环境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消费保民生,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和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加大维权力度,保护群众消费权益。“12315”中心登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7092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9.52万元。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有效整合12315、12365、12331热线,打造集消费咨询、业务查询、投诉举报为一体的“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突出环保、儿童类商品等民生热点,共抽检51个大类、1682批次。通过“315”直播曝光、发布消费维权白皮书、消费环境指数报告、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等手段,完善多角度、立体化维权机制。二是加强社会共治,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食品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保险行业、珠宝行业、快递行业、保健食品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网络中国节无锡好生活”消费生活网络行主题活动,组织消费体验,加强消费引导,发布消费警示,营造全市各行各业同创放心消费城市的氛围。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荣获“2016-2017 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奖。三是净化市场环境,做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全市120家农贸市场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共开展8轮专项整治,随机暗访督查154家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力争做到农贸市场不失分、多加分,宜兴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开展百分考核,满意度连续两年保持无锡大市第一,为我市争创成功全国首个全国文明城市群作出积极贡献。全市认定2016年度无锡市文明诚信市场64家,共有144家市场参创2017年度平安市场,努力把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管的放心满意。

  4、提升队伍素质,市场监管能力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从严治党和法治工商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现代化管理能力和队伍作风建设水平大幅提高。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工商法治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开展“放管服”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依法行政考核连续三年不失分。制定《普法宣传七五规划工作要点》,试点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复议纠错作用,累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9件,确认违法及撤销6件。二是注重大数据应用,发挥信息技术效用。推进江苏省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业务工作的大数据展示、分析和应用,为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提供有效支撑。对标省局“三大指数”,制定发布无锡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竞争秩序情况报告和消费环境情况报告,提高指导基层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基本实现硬件“三网合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区(县)局“三合一”软件的运用。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信息化服务,运用微信公众号提供在线查询,打造方便快捷的“指尖服务”。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支持和配合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执纪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完善党的政治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基层市场监管局局长谈体会、言感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持续优化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扎实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有效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队伍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

  第二部分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643.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4.32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7643.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48.16万元,均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04.38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经营收入9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08万元,增加938.39%。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纳入1家预算单位,即增加了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的经营活动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加55.1%。主要原因是无锡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利息收入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情况。

  8、年初结转和结余301.8万元,主要为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无锡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两家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的结转和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7643.7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06.82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工商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工商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3.04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3.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08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63.1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26.26万元,增加71.22%。主要原因是为实现科学监管,推进大数据应用试点和区(县)局“三合一”软件等。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5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868.64万元,主要用于市工商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以及新职工缴存的逐月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8.8万元,增加106.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政策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216.95万元,为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无锡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两家单位以前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本年收入合计73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8.16万元,占98.72%;经营收入93.04万元,占1.27%;其他收入0.76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本年支出合计742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39万元,占75.41%;项目支出1733.39万元,占23.34%;经营支出93.04万元,占1.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48.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4.38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24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4.38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87.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据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三是部分运转性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财政追加经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5177.2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为实现科学监管,推进大数据应用试点和区(县)局“三合一”软件等,财政当年追加经费。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财政当年追加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628万元,支出决算为84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政策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1.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6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8.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5.3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新纳入了一家事业单位,即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二是人员支出增加。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87.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支出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二是使用往年结余结转资金;三是部分运转性经费支出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下达指标,而决算中反映此类项目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1.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6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锡市工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8.62%;公务接待费支出9.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6.45万元,完成预算的36.39%,比上年决算减少22.18万元,降幅57.42%,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出国人数和人均支出,全年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含参加省工商局等外部门组团),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提高工商监督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培训和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74.08%,比上年决算减少11.8万元,降幅24.14%,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费9.7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外事接待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原因是均无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76%,比上年决算减少3.23万元,降幅24.92%,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大力压减行政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用于外省相关单位及省内相关市县工商部门学习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996人次。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5.92万元,完成预算的71.84%,比上年决算减少8.04万元,降幅18.29%,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2017年全年召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会议36个,参加会议1794人次,主要为召开工商工作会议,系统工作座谈会等。

  无锡市工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6%,比上年决算增加2.21万元,增幅3.16%,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培训人数和规模,2017年8月1日起培训费综合定额由每人每天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550元,因此2017年培训费支出略有增长。2017年度全年组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培训46个,参加培训2387人次,主要为培训系统内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锡市工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47.32万元。比上年减少44.08万元,降低11.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行政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5.62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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