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1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19-00023
- 发文日期
- 2019-03-26
- 公开日期
- 2019-04-03
- 文件编号
- 锡食安办[2019]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副产品,防疫,疾病,食品安全,食品药品
- 内容概述
- 春季是食品安全事件易发高发的风险期。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全市群众、广大来锡游客饮食安全,就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发出通知和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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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上海局有限公司无锡站、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春季是食品安全事件易发高发的风险期。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全市群众、广大来锡游客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交通枢纽和沿线食品安全监管。要对辖区旅游景区景点及沿线农家乐、餐饮店、食品经营场所,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及周边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餐饮店进行全面清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责任落实。切实防控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手册》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三个到位”,即:备案登记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现场检查到位。各级食安办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培训力度。
四、加强建筑工地和养老福利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以项目负责人/养老福利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堂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工地食堂和养老福利机构食堂。
五、强化防控食用动植物中毒知识的宣传。要强化野生蘑菇等不明动植物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海报、横幅、宣传单、微信、培训等方式,把知识宣传到村(社区)、经营者和消费者。督促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野生蘑菇及其制品,所有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不得采购、制售野生蘑菇及其制品。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应急管理。各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召开风险防控会议,互通信息,采取措施,做到对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同时,各级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职责。
附件:1.春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2. 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风险提示
无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抄送:无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