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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24 14: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19-00041
发文日期
2019-05-24
公开日期
2019-05-24
文件编号
锡市监〔2019〕4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企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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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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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1. 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机关通过“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备案、办理涉税业务、社保业务、银行预约开户一站式完成,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工作,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服务方式,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

  2. 优化“政银合作”代办服务。打造企业登记十分钟服务圈,继续与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签约合作银行开展业务对接,充分发挥银行网点覆盖区域广泛的优势,鼓励更多的银行加入,由银行代办专员为企业客户提供名称申报、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电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实现企业登记“就近办、随时办、马上办”。

  3.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度。对新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市场主体,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证照联办”。取消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小餐饮、小食杂经营备案制和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

  4. 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防爆电气等3项产品转为3C认证,承接好17类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许可证办理,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推行“一企一证”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到发证最短20分钟即可完成。

  5. 构建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由企业对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申请普通注销登记的企业,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相关材料。降低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

  6.实现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做好药品进口口岸实际运行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在海关驻地设置窗口和专人办理业务,实现和海关放行业务的集中办理,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二、落实价费优惠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7.落实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优惠措施。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药品注册及其他强制性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60项117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继续落实停征收费政策。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不断优化企业送检流程,持续提升强制检定服务质量。

  

8. 加大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价费优惠政策。重点组织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依托行政职能(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加大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以及对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等行为。对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方面价格优惠政策在企业末端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防止天然气价格异常波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9.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改革完善审查制度,完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操作程序,坚决纠正原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严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审查关,防止出台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保障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充分、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10. 加强竞争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受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对利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案件实施调查。加大对民营企业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网站名称、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的保护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指导,保护企业竞争优势和创新成果。加大对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双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为创新者提供更便利的维权渠道。

  1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体制机制。以商贸流通领域和电商平台为重点,强化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海关保护有效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关内、关外一体化保护,助力企业适应国际规则。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对接企业,针对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指导企业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主动保护、有效防御。

  12. 大力推进随机监管、信用监管、数据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注重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公示,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推送、共享、应用与修复机制,充实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促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的充分发挥。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履行义务和社会责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向处罚机关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经处罚机关核实后不再公示。

  13. 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准确把握立法的主旨和本意,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防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四、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服务产业强市战略

  14. 落实民营企业标准化综合改革措施。指导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到2020年底,争创标准化技术组织2家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民营企业符合全省发展战略的重要标准,推进落实地方标准制修订“直通车”机制。全面落实技术标准资助政策,对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主导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或团体、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

  15. 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树立和推广具有无锡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全面落实质量奖励制度,指导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对获得无锡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无锡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16. 实施民营企业计量基础提升行动。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满足民营企业检定、校准、测试需求。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活动,组织深入百家民营企业开展计量咨询、培训和检测服务,不断满足民营企业关键参数测量需求。继续加强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测量管理体(AAA)”认证。

  17. 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支持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支持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指导民营企业通过商标管理、异议、争议等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明晰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规避研发风险。

  五、发挥融资渠道作用,助力破解融资难题

  18. 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多元化融资。坚持把帮助企业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便捷融资作为服务经济、助企发展的切入点,针对部分企业对动产抵押网络登记公示系统不熟悉的现状加大指导力度,进一步扩大动产抵押网络登记公示覆盖面。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运用股权出质登记,促进静态股权转变为可流动的资金。指导民营企业充分发掘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加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动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给予贴息支持。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服务平台

  19. 打造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加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等知识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能力。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制度,继续免费为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培训首席质量官,每年不少于70名;免费为民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培训,每年不少于100家次。

  20. 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全市企业登记情况分析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及时发现和把握我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的规律、特点,将登记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步开展企业信用数据分析,服务决策参考。结合我市产业集聚和发展方向,发挥国家级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特点,组织开展产业发展方向学术论坛、产品应用分析、质量提升分析会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把准发展方向,解决产品技术难题,赢得市场先机。

  21. 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与电子商务园区、广告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的合作,定期组织行政指导、创业辅导,推进相关产业园区民营企业的集聚和提升。发挥私个协会作用,加强政策宣传,促进交流互动,鼓励民营企业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充分发扬新时期锡商精神,当好实体经济的坚守者、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

  22. 着力发挥技术机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内计量、质检、食检、药检等技术机构间的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的资源共享,推进检测实验室和认证机构的国际互认,提高在标准研制、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集成配套服务能力。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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