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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8-07 10: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18-00354
发文日期
2019-07-18
公开日期
2019-08-07
文件编号
锡市监办函〔2019〕16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体裁
关键词
经济,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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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查询要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2017年7月,我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审批事项集中划转行政审批局行使,为进一步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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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晓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查询要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7月,我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审批事项集中划转行政审批局行使,为进一步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原市场监管局内资档案管理工作随企业设立审批一并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共接待各类查询5350人次,其中上机查内档3048人次,咨询1839人次,企业基本信息查询332人次,劳动仲裁类查询126人次,为查档人员免费刻录信息光盘857张,打印地质档案20879张。

  对律师查询企业档案的要求,市级层面按照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企业档案及信息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苏工商办﹝1999﹞3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代理诉讼活动时,凭法院的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法律工作者证件),方可进行书式档案查询。我局就您所建议的内容向省局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正在拟修订中,在此之前,各地还是按照原办法执行。

  当前,我市各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的程度不一致,有些地方成立了市(县)区行政审批局,有些地方仍然由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企业的档案工作。在改革过渡期,全市企业档案查档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管局分别履行相关职责对下指导,相关职能和隶属关系还未全部理顺到位,有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查档工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一起,重点做好以前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全市企业档案查询机制,加强对各市(县)区企业档案业务指导,规范查询要求,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是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积极反映基层需求和建议,及时掌握上级部门对于查档工作的新要求和新规定,并认真执行。同时,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的密切协作,待各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后,及时梳理档案管理流程和查询规范,优先出台律师档案查询相关规定,统一全市查档要求。

  三是继续提升企业查档服务工作,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不等不靠,积极履职,配优配强查档一线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为查档市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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