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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6 11: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按照《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通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和防护工作须知》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要求,为帮助企业履行好防控疫情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食品生产安全,我们提醒企业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确认防控条件报告复工情况。企业复工应具备疫情防控条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和防护工作须知》及属地政府有关要求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有关复工计划和复工情况请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企业复工前应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逐一排查员工情况,对来自疫区员工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员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复工后应加强健康监测,有效控减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员工,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处置。

  三、加强生产环境卫生控制。复工前应对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检查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确保满足正常使用;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垃圾桶,专人管理,集中消毒处理。复工后应严格落实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等的清洁消毒和卫生监控制度,按要求处置废弃物。

  四、做好原料进货查验工作。企业复工前应对原辅料及成品仓库进行清理,及时处置已过期、已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复工后严格把控原料质量,严禁采购、加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五、加强食堂管理。复工后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建议采用餐盒派餐、分散用餐形式代替集中用餐;如无此条件的建议采用分时段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等餐排队时间,加大人员用餐座位间隔。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应高温消毒。

  六、做好员工培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员工做好防护,主动报告身体健康状况;进一步规范员工卫生操作,正确佩戴口罩、洗手、消毒。

  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复工后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自身能力,逐步恢复产能,保障食品供给,合理确定价格,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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