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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疫情防控十条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25 13: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引导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继续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1号)》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如下提示:

  一、市场主办方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防控工作预案,严格执行有关防控要求,做到科学防控、严密防控,保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复工复产的市场要全面排查人员信息,强化员工和场内经营者的疫情防控保护。来自、途经疫情较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与较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的需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后(隔离6天以上进行核酸检测阴性且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才可上岗。

  三、市场管理者和市场内经营者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从事经营活动。市场管理者要落实每日对场内经营者测量体温,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将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上报防疫部门。

  四、合理设置市场出入口,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入场提示,对入场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者市场工作人员应拒绝其进入。

  五、市场内禁止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六、市场内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七、市场内严禁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八、把好商品进货关、质量关,确保商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市场内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场内经营者售卖过程中应当戴手套,避免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九、坚持每日清洗消毒制度,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加强通风换气管理,并做好记录。

  十、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场内经营者与入场消费者增强防护意识,做好防护工作,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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