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27 10: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0-00257
- 发文日期
- 2020-07-17
- 公开日期
- 2020-07-27
- 文件编号
- 锡市监函〔2020〕1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企业
- 内容概述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团体标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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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祥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团体标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具有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迅速跟进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工作机制灵活、技术指标水平领先等特点。自国务院2015年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以来,团体标准迅速发展;2017年11月4日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次对团体标准做了法律界定,确立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构建起全面的标准体系,共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标准的重要作用。
无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扶持,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2016 年我市修订《无锡市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主导起草国际、国家、行业(含团体、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2018至2020年度,三年共计安排财政资金4500万元。目前我市团体标准快速发展,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有无锡“感知中国”物联网商会、无锡市物流与仓储协会、无锡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9家团体登记,在平台上发布的团体标准达11项,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无锡企业主导制定了相关领域的团体标准。
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履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联合市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联和科协等行业主管部门,参照人大代表议案提出的可行性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发挥社会团体独特的专业优势和行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宣传实施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的标准,服务业内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联合无锡市工商联、科协等部门组织开展团体标准专题培训,提高商会、协会等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鼓励社会团体将团体标准化工作作为完善职能作用、创新服务工作、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鼓励学会间开展沟通合作,联合开展团体标准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良好的团体标准研制氛围。鼓励社会团体将团体标准化工作与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学会在行业自治、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目前,我市的相关标准资助政策己对各类标准,包括团体标准的制修订进行了全面覆盖。相关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资助等方面政策,充分利用好各级现有扶持政策,有效推动市、区联动,加大各地区对标准研制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标准研制质量,增强标准运用能力,优化标准研制发展环境。推进落实《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对实施满2年以上的团体标准,依据标准对经济发展贡献度高低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积极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并争取相应奖励,鼓励参与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奖活动。
三是进一步促进团体标准提升。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团体会员及相关方的专业优势,将具有应用前景和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制定为团体标准。搭建标准化协作平台,完善交流协作机制,组织各相关利益方积极提出向国家标委会标提出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手段,针对全市的团体标准开展检查工作,从合法性、先进性、规范性等角度对团体标准进行科学评价。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丰富团体标准提升的载体和路径,鼓励更多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转化。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