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7 15: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0-00365
- 发文日期
- 2020-09-17
- 公开日期
- 2020-09-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决算,财务,资金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统一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接受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服务质量监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特殊食品备案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行政检查和处罚。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处置工作。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备案,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名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指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承担知识产机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研究室)、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监督管理处、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促进处、行政审批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等36个内设机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无锡市医药技术咨询所、无锡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3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无锡市医药技术咨询所、无锡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无锡市银苑信息服务中心。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保安全、优环境、稳秩序、促发展、夯基础、强党建,真抓实干、克难奋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守护安全底线,保障民生幸福更有质感。以底线谋发展、以有备求无患,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上狠下功夫,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三条防线”。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切实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作用,市县乡三级均建立起了专委会工作机制。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6万家次,排查压力管道4282千米,查封各类特种设备1365台(套),特种设备注册率、定检率分别达99.25%和99.03%,立案查处361起。牵头推进老旧电梯安全监管议案办理,出台了“智慧电梯”无锡标准,完成首批317台电梯智能监测设备安装。升级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解救被困人员逾4000人次。市区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85%,累计4.5万台,其中安置房电梯覆盖率达100%。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发挥食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各地区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市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100%达标。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大督查大检查大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全市完成食品抽检4.65万批次,食品检验量达7.08批次千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8.15%;实施农贸市场、超市上市食品快检逾170万批次;建成省级餐饮安全示范街3条、示范店155家;实现市区93家农贸市场远程智慧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1.2万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指导学校食材配送主体检出并退换销毁存在安全风险的食材208吨,实现全年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三是药品安全监管有力推进。确保职能过渡期间药品生产环节安全,构建新体制下与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292家次,整改问题事项24个,确保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6172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动态分类分级监管,全年抽检药品900批次、化妆品60批次。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活力持续增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无锡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部署。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牵头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全年惠及企业11.15万户。落实将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少至10类,推行“一企一证”改革,年内办结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46件,平均提速50%以上。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年内市场主体年报率达近几年来最高。会同公安、税务、金融、应急等部门开展典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联合检查,全系统累计抽查市场主体2.34万家,全市23个部门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归集公示各部门监管信息127万条,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三是进一步推动简政便民。推进“全链通”平台应用,率先对外商投资连锁经营企业试行集中登记,联合行政审批局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简易注销改革。2019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2.42万户,累计达78.47万户,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2.2万份,办理简易注销8015户,其中5852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注销公告,为企业减少注销公告费用292.6万余元。四是进一步助力创新创造。整合原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和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建设1个知识产权运营集聚区、4家运营服务平台、1家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86万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42件,获评中国专利奖13项、省专利奖4项,2家企业入选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15.6亿,增长200%以上。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任务,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22项具体措施。药品进口口岸申报工作顺利推进。推动省药监局与市政府签订共建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的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靠前服务企业的“直通车”,为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得到维护。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打击危害“三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是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推进。开展了公章刻制领域垄断行为调查,继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组织涉企、银行和医疗机构等收费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547万元。开通全国首个市场监管部门阿里巴巴官方认证号,与京东集团、苏宁易购等8家电商平台签署了政企合作协议,支持惠山局查办了某科技公司虚假交易 “刷单炒信”案,保健市场“百日”和“网剑”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落实好“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治理任务,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全年监测互联网金融广告71万条次,定向抽查投融资类企业5682家。三是消费维权机制全面优化。依托“智慧315”公众服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12315“一号通”,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9.0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6万元。四是综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牵头调整市“双打”领导小组组成,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强执法、助发展”百日执法行动,全系统全年共查办案件3783件,接受公安机关委托认定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622批次,移送涉刑案件128件。
(四)服务产业强市,支撑发展品质不断提升。深入实施标准、质量、品牌“三位一体”工程,精心树立质量卓越标杆,全力打造质量卓越城市。一是质量提升行动高位推进。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评出2018年度2家“市长质量奖”和5家“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企业。组织开展“问鼎‘无锡造’、铸就质量魂”质量月活动,创新在地铁、公交等车载媒体上立体式宣传推广江苏阳光集团等8家企业质量管理模式,设立5家“无锡造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我市13家企业获评省级质量信用3A和2A等级。二是标准主导能力显著提升。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全市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省级地方标准170项,首次发布智能制造水平评价规范等6项市级地方标准。“国土资源四全窗口”“江南水务供水服务”2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建设;江阴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发布自有标准777项。物联网国际标准35%由“无锡造”。三是质量基础工作持续夯实。组织完成“民用三表”等计量器具强检38.75万台(件),为企业减免费用逾3300万元。全市新增3A体系认证企业6家,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比例达到3%以上。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148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849张、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3家。四是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突出抓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县两级共组织产品(消费品)质量抽检3498批次。在全省率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核查活动,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停业整改、立案查处等严管手段。
(五)深化机构改革,推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一是队伍能力不断提升。组织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实务培训、跟班学习等系列培训,覆盖机关和基层监管人员逾5000人次,积极参与全省食品生产、计量检定、《电子商务法》等竞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形成了市场监管应急制度体系和工作框架。二是法制保障日趋完善。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审议等制度规定,创新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梳理出拟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个,拟废止规范性文件5个。大力加强《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市局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三是技术支撑更加有力。“智慧市场监管(一期)”完成可行性研究和概算。市质检院获批成立全国增材制造标委会测试分标委,所属机构获批电动自行车3C认证机构资格,银川光伏户外实证基地投入运行。市计量院“智慧计量”服务平台正式运行,为先进制造业特别是物联网产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市药检中心获批成为全国第二家地市级药品国抽承检机构,承接进口化学药专项抽验任务。市食检中心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开始试运行。市质标中心为319家企业开通标准动态跟踪功能,促进传统产业标准提档升级。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继续推进国家级哨点单位建设,市特种设备事故调处中心和省特检院无锡、江阴、宜兴分院发挥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作用,石墨烯长三角研究中心落户无锡。
第二部分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无锡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办[2019]3号)文件精神,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管理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故无法对应2018年决算数,以下每项收支数据均无上年对比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1415.98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81415.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639.9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3.事业收入28056.95万元,为市计量测试院等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6.其他收入2013.7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计量院、市质检院获得新吴区政府、锡山区商务局、经信局等横向部门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发展的资金支持及利息收入。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19705.32万元,主要为市计量测试院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81415.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102.2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业务相关支出。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2.科学技术(类)支出549.79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促进和技术标准资助方面的支出。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微动漫优胜项目补助。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5.卫生健康(类)支出568.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基本支出。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8.7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第一批国家服务业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7.住房保障(类)支出2994.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和向符合条件的新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8.其他(类)支出8.47万元,主要用于省局拨付的食品药品监管科研项目研究课题。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9.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4517.2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的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自收自支单位市计量院、市质检院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项目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171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39.91万元,占51.27%;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28056.96万元,占45.4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13.79万元,占3.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68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2.30万元,占55.51 %;项目支出25316.39万元,占44.4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2128.76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209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41%。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6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财税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部门工作奖励经费。
2.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三家单位年初预算合并数,不含原知识产权事务经费,机构改革并入知识产权职能,实际发生支出。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示范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76.63万元,支出决算为938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人员政策性增资经费以及机构改革物价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调入人员经费。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87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中标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279.83万元,支出决算为248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结转资金支付政府采购事项。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了执法办案经费。
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工商业务费支付12315智慧热线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价格监督检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三家单位年初预算合并数,机构改革并入价格检查职能,划转原物价管理的工作经费,实际发生支出。
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71.67万元,支出决算为61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信息化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当年政府采购支付延至次年,财政相应调减预算。
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计量院、市质检院获得省转移支付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及科研项目补助资金。
1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86.16万元,支出决算为97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药检中心设备政府采购成交价格低于预算数,部分设备质保金跨年度支付。
1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经费。
1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事业投资专项经费年初未下达至预算部门,年末部门决算中反映该支出事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质标中心使用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专项经费上年结转资金。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三家单位年初预算合并数,机构改革并入知识产权职能,相应划转原科技局管理的知识产权执法宣传培训和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经费,实际发生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中技术标准资助资金指标分配到区县,相应支出不在市本级决算中反映。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微动漫优胜项目补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0.66万元,支出决算为92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经费追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0.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经费追加。
3.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阳光扶贫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中央下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上级转移专项资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及政策性增资。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43.69万元,支出决算为98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及调增提租补贴计提比例政策性增资。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98.3万元,支出决算为8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及政策性增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4.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0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95.06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4.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0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6.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44%;公务接待费支出14.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7.84万元,完成预算的24.17%,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访批次比计划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2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5.08万元,预算数为0;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增加车辆编制购置车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购置业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4.79%,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3.公务接待费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26.76%,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4万元,接待147批次,1303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条线部门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上级市场监管机关工作指导和检查发生的用餐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5.31万元,完成预算的29.44%,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原则上都安排在市局大院会议场所,控制会议规模。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0个,参加会议2599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抽检监测任务布置会、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会议、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会议、研讨会以及各预算单位召开的与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的其他会议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65.19万元,完成预算的62.96%,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整合。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6个,组织培训4954人次。主要为医疗器械质量培训、“双随机、一公开”培训、专利评审员培训、特种设备监察员培训、机关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39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合并第一年,无上年可比同期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8.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6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共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939.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