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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酒店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0-10-10 11: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市各酒店行业经营者:

  2020年无锡马拉松比赛即将开跑,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切实规范酒店行业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现就规范酒店行业价格行为作如下提醒:

  一、酒店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七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为此,市各酒店行业经营者在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以成本为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酒店行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借机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二、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价格法》第十四条及《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十五条,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作出了规定。市各酒店行业经营者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抬价;不得故意散布涨价信息,诱骗对方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收取商品价格中已包含经营者应当提供的服务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切实加强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各酒店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的,可以视情况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各酒店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各项价格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跟踪进行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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