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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16: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锡市监标〔2021〕87号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无锡市地方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农业领域,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可申报制定无锡市地方标准。重点领域包括:

  1.符合创新驱动、产业强市、开放融合、区域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和民生共建共享等“十四五”主要战略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需在全市推广的社会治理模式;

  2.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农业乡村振兴、“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主体培育、农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

  3.优化营商和民生环境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领域,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公共交通、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公益科技服务、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旅游、基层社会治理等。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需要在我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农业等相关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含制定计划),具有无锡市地方特色或体现无锡市地方特有要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研究和实践基础,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编写地方标准并且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的能力,能够在标准发布之后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三、立项原则

  (一)服务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践行新发展理念,覆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民生保障为主,进一步完善无锡市地方标准体系。

  (二)先进合理。申报项目应处于所涉领域全市先进水平,优先将已成熟的技术或经验固化为地方标准;申报项目应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部门推荐。在所处领域具有代表性,获得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推荐,标准草案编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地方标准编写要求,内容全面。

  (四)适用性强。标准内容应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配套。在全市范围内广泛适用,发布后能在全市得到全面有效的推广实施。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无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同时提交标准草案(须基本符合GB/T1.1要求)。报送时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和草案一式两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为市级和市级以上单位的,可直接将相关材料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申报材料由辖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至市市场监管局。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五、其他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地址:永和路28号1103室

  联系人:颜开  张静雅。

  电话:81009066;邮箱: wx_bzc@126.com。

  附件:无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下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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