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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14: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1-00165
发文日期
2021-06-18
公开日期
2021-06-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财务,会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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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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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无锡市本级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绩效导向”的原则,对2020年度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专项(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项目)背景

为推进高质量监管,加快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无锡市本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实施日常监管、执法稽查、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业务经费,支撑监管所必需检验检测检定抽查委托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开展安全科普宣传、风险监测评价以及政策科学研究经费,下属全额拨款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政府投入,也包括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履行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等职能所必需的项目经费

(二)专项(项目)依据

1.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委办发[2019]57号)明确机构职能的同时,也提出推进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进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守安全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2.《无锡市本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锡市监[2020]139号)第一条要求:为推进高质量监管,加快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设立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明确了省市场监管局对无锡市支持事项,以及无锡市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措施八个方面。

4.《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苏食安委[2020]8号(八)评价性指标:党政同责方面,为正常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且逐年增长,要求每年食品监管经费投入不低于常住人口每人8元,其中,抽检经费满足需求。

(三)专项(项目)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财务审计处、综合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处、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促进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以及下属单位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其中:

财务审计处负责研究制定预算绩效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预算部门(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预算执行进度的总体监控根据财政部门“双监控”要求,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率做好统计通报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组织实施整体绩效自评、项目自评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绩效审计监督负责按要求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综合规划处负责构建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负责本部门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控。

组织人事处负责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广告处、信用风险监管处、特种设备监管处、计量处、认证认可管理处、消保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处、标准化处、科技与信息化处等相关业务处室,以及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构建归口管理专项资金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负责组织实施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论证(评估),负责编制专项资金明细预算论证材料,制定明细绩效目标,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明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和项目预算调整因素申报,负责专项资金明细项目绩效评价、整改落实以及评价结果具体应用。

(四)专项(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实施内容包括:

1.检验检测检定类项目,包括产品(商品)质量抽检、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抽检、食品药品抽检、化妆品抽检、医疗器械、计量检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安全抽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抽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委托检验等;

2.监管业务类项目,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市场秩序监管、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宏观质量管理和质量强市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计量、标准、认可检测、认证等市场监管业务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应急救援,监管对象培训,行政复议及应诉法务(专家)顾问咨询,综合评价调研,疑难问题专家论证,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咨询服务等;

3.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类项目包括市场监管下属技术机构按照产品的标准或仪器装置性能及规程、实验室环境、技术装备要求进行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验室环境改造、仪器设备技术装备配置更新、实验室机电设备及仪器设备运维,各类认证认可评审、委托检验等项目,以及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所需试剂材料等耗材的购置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快检补贴等;

4.安全科普宣传类项目,包括安全法制、安全知识、安全行动重大宣传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媒体投放,舆情监测以及与媒体的交流与合作等;

5.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类项目,包括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市食品安全网络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食安委专项整治,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助等;

6.市场监管监测类项目,网络交易监管、广告活动监测监管和广告业发展指导、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消费体验活动、消费环境建设、放心消费创建等;

7.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信息网络(含楼宇智能化、局域网、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和机房)、云计算平台(含服务器、小型机)、基础支撑平台、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建、改(扩)建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0年,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475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增预算291.32万元,调减预算414.42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8351.9万元,预算调整率为4.89%当年实际支出8092.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9%。具体详见《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表》(附表1)。

其中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类和食品综合协调类项目涉及对下级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下达各市(县)、区资金107.36万元,各市(县)、区实际支出100.6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07.36万元),累计结余6.68万元,市财政已收回0万元,实际滞留资金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3.78%

2020年市级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区名称

资金下达数

实际支出数

市(县)区结余结转数

项目资金到位数

市(县)区资金到位率

备注

1

梁溪区

26.35

26.35

0.00

26.35

100%

2019年度农贸市场快检各区奖补资金

2

锡山区

10.93

10.93

0.00

10.93

100%

3

惠山区

12.71

12.71

0.00

12.71

100%

4

滨湖区

19.98

19.98

0.00

19.98

100%

5

新吴区

5.51

5.51

0.00

5.51

100%

6

经开区

3.97

3.97

0.00

3.97

100%

7

梁溪区

0.70

0.70

0.00

0.70

100%

2020年度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费

8

滨湖区

1.23

1.23

0.00

1.23

100%

9

锡山区

1.58

1.58

0.00

1.58

100%

10

新吴区

1.05

0.95

0.10

1.05

90.48%

11

惠山区

1.23

1.10

0.12

1.23

89.43%

12

经开区

0.35

0.35

0.00

0.35

100%

13

梁溪区

2.00

0.00

2.00

2.00

0%

2020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资金

14

滨湖区

6.00

6.00

0.00

6.00

100%

15

经开区

2.00

0.00

2.00

2.00

0%

16

梁溪区

5.42

5.42

0.00

5.42

100%

2020年度明厨亮灶第一期奖补资金

17

滨湖区

3.90

3.90

0.00

3.90

100%

18

经开区

2.46

0.00

2.46

2.46

0%

合 计

107.36

100.68

6.68

107.36

93.78%

 

 

说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预算调整的请示报告经市分管领导批准,调整因素主要有食品抽检政府采购资金财政不再予以结转,原用于结算下一年年初元旦春节“两节”食品抽检的经费调整在2021年预算安排中支付,减少经费预算75万元;年报公示及公示信息核查审计项目、广告监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价格低于预算,减少经费预算186万元;受疫情影响,食品安全宣传周、315部分活动、校园明镜工程等活动简化举办,减少经费预算58万;增加消费品合格率统计调查和抽检经费85万元;增加江南大学质量品牌研究院启动经费25万元;增加“护航夕阳红”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宣传经费30万元等。

  • 专项(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完成值

专项总目标

千人食品抽检率

6批次

7.98批次

通过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占我市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比例

4%

7%

年内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

4万户

5.8万户

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数

400家

475家

高风险和重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

100%

100%

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率

100%

100%

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性抽检合格率

95%

省局尚未公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比例

5%

6.40%

市场监管监测类项目

“紫金奖”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公益参赛数量

150幅

194幅

户外广告监测条次

20万条次

1840点位

“发现无锡”暨公益广告展播参与人数

1000人

4000000人

本市乃至省内市场监管系统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和线索移交完成率

100%

100%

农贸市场检查覆盖率

100%

100%

科普宣传类项目

公共场所视频播放时间

8000分钟

8760分钟

消费环境参创商户数量

10000家

10000

食品宣传手册发放数量

7000册

8150册

宣传场次数

5场次

5场次

消费环境建设满意率

90%

93.40%

检验检测检定类项目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证后抽检批次

40批次

47批次

乳品抽检比例

15%

26%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完成率

100%

100%

为市民免费检测血压计数量

2500台(件)

1623台(件)

特种设备检验质量抽查台数

150台

360台

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台数

230台

300台

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批次

2000批次

2000批次

食品小作坊抽检比例

70%

70%

产品(商品)质量抽检数量

1500批次

1780批次

免费为中小学检测眼镜镜片数量

30000副

0副

为市民检测老花镜数量

10000副

0副

药检所在法定时效内对公安移交涉案产品的检验率

100%

100%

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补充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完成国家药品监督抽验与专项执法抽验全检率

67%

70.30%

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数

260批次

305批次

完成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洁净室(区)环境监测间数

1000间

2407间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类项目

全市农贸市场快速检测批次数

110万批次

159.5万批次

药品、化妆品元素分析检测批量增加比例

10%

11%

显微镜年检测项目数

50项

52项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年检测项目数

500项

502项

薄层成像系统年检测项目数

1000项

1009项

食品综合协调类项目

无证餐饮单位入网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控制比率

5%

0.14%

全市建成餐饮示范店数

150家

81家

全市建成餐饮示范街条数

3条

3条

创建地区入户调查样本量

1494份

3837

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

70%

78.20%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餐饮单位数

10000家

16097家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事故数

0个

0个

监管业务类项目

全市投融资服务类在业企业定向抽查比例

15%

17.37%

对自我声明的企业产品标准抽查率

5%

6.05%

申报无锡市技术标准资助的项目核查率

100%

100%

完成政策宣传引导人次数

2000人次

2141人次

帮扶取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小微企业数

3家

5家

开展无锡市地方标准(农业标准)评审数

10项

16项

全市(含江阴、宜兴)电梯实现96333应急救援覆盖率

100%

100%

信息化建设类项目

全市食药安全数据共享率

90%

95%

处理投诉办结率

80%

99.30%

利用平台达到五线合一对接率

100%

100%

全市特种设备信息入库率

98%

100%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一)绩效评价思路

绩效评价及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中两个重要环节,借助已建立的核心指标体系,对成本及其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衡量和比较,综合评定财政收支运行和管理状况。根据开展无锡市本级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开展绩效自评,重点关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同时关注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资金的具体规模、使用方向及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及制度措施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 评价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财务处牵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20年专项预算安排项目,将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到各相关业务归口处室:检验检测检定类项目由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执法稽查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归口;监管业务类项目由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标准化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归口;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类项目由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市药检中心归口;安全科普宣传类项目由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归口;食品综合协调类项目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和食品安全协调处归口;市场监管监测类项目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和质量发展处归口;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由科技与信息化处归口。预算归口业务处室(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价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 评价的过程

1.现场查账核实。查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及各类明细账,进行账务核对,核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2.绩效目标核实。一是回顾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各项目责任处室提交项目的相关数据和附件资料对照预算目标核实业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分析支出执行进度扣分原因

3.满意度指标调查取证方式。对于“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指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中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党政同责、回应关切、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原则。创建标准中要求当地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并作为否决项。参创城市要向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委报送自查自评和满意度调查报告。无锡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采用国家标准问卷,计算采用标准模型与方法,以国家问卷中的主要分类指标与具体指标来展开分析。我市采访的样本量超过了国家创建要求的样本量,数据结果更为科学、客观。满意度结果为百分制得分,满分为100 分。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满意度得分,即食品安全满意度总得分由单指标得分根据各指标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公式如下:CSD=ΣWiXi   其中:CSD——满意度  Wi——第i 个测评指标的权重  Xi——公众对第i 个测评指标的评价得分。

(四)评价指标、权重和标准设计

财务处负责核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各明细项目的资金预算及使用的明细账,进行账务核对,填报资金的年初预算数、调整数和实际支出数。

各业务处室负责统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值,分析数据来源,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说明扣分原因,陈述项目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

财务处根据各业务处室自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项目权重计算总分;与业务处室沟通分析绩效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填报市场监督管理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附表。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一)业绩综合情况

根据《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表2)的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评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综合得88.96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

1.千人食品抽检率,目标值6批次/千人,实际完成值7.98批次/千人。2020年对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性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52600批次,2019年末常住人口659.15万人,千人食品抽检率达7.98批次。抽检单位包括市农业农村局、无锡海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个县区板块。各地各部门在抽检过程中确保抽检程序合法、做到数据真实上传、审核及时有效。检验项目突出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滥用、非食用物质添加、致病菌、重金属、天然污染物等安全性指标。以发现隐患和查处问题为导向,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科学监管、评估现状提供科学依据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全市的千人食品抽检率位列全省前列。

2.通过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占我市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比例,目标值4%,实际完成值7%。2020年通过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1家,占我市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比例为7%。

3.年内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目标值4万户,实际完成值5.8万户,2020年,全市共新登记企业58626户,同比上涨24.85%。我局持续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我市推出开办企业“马上办、零成本、全天候”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马上办”服务专区,推广“全链通”平台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实现“零成本”刻章,累计为4591户新办企业免费印章,节约企业开业成本138万元,推出“全天候”服务,将企业咨询服务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关联,实现非工作日预约办理服务。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全市公司全程电子化登记比例由去年的20%上升至60%左右,部分县区达90%以上。全市共有7000余户企业通过全链通平台完成全流程在线办理。指导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经营范围登记由“写作文”变为“勾条目”,有效缓解了企业申办过程中“反复改,多次跑”的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4.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数,目标值400家,实际完成值475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查询获得我市2020年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数475家。

5.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接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无锡“茂业家火锅店虚假宣传案”挂牌督办的函》(苏市监稽查函〔2020〕33号)后,我单位执法部门立即以案件交办形式交属地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并指导案件调查推进,依法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作为全省涉渔虚假宣传罚没额最大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者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对商品来源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先后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典型案例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简报”上专题通报。在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安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会议暨现场观摩活动中,省市场监管局亦将此案列为全省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之首进行展示宣传。

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比例,目标值5%,实际完成值6.4%。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累计对24162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目前全市存续企业总数377222家),检查结果100%回填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了监管效能,对企业做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7.高风险和重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根据各区县局报送2020年度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的检查数和总数,计算检查覆盖率,监督检查覆盖率=检查单位数1628家/辖区内该类单位总数1628家=100%。按照药品安全监管水平高质量考核中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率三个指标,年初布置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的检查任务,并积极推进督促,通过检查、抽查等方式,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防范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底线。通过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重点高风险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有效的保障了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用械安全,消除了潜在医疗器械产品风险,我市全年未发生医疗器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促进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8.“紫金奖”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公益参赛数量,目标值150幅,完成值194幅。省局要求的目标基数是150件,以省局要求的目标数作为预算目标。实际工作中,经过我局充分发动宣传,实际提交报送作品的数量超过省局目标基数,实际收到平面类设计作品194件。

9.户外广告监测条次,目标值20万条次,实际完成值1840个点位。2019年根据户外广告监测项目需求,初定监测点位为涵盖无锡市六个市辖区的主干道、主商圈、核心地段、重点区域,2020年绩效目标数据依据此需求估算出来,后2019年10月,该项目需求未被批准。2020年上半年修改项目需求,最终监测点位数量和模式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监测目标由监测条次转变为监测点位。因为疫情影响,2020年度户外广告监测招标工作于2020年7月完成,后经过合同磋商、点位查找等前期工作,实际监测从9月开始。实际监测户外广告点位1840个,其中地铁广告点位356个,公交广告点位161个,大屏幕/大牌广告点位244个,墙体广告点位770个,导视系统广告点位309个。

10.“发现无锡”暨公益广告展播参与人数,目标值1000人,实际完成值400万人。此活动为市场监管局与公益广告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因疫情影响,活动模式变更,从预算的线下模式转变为主要以线上直播模式开展。直播实际参与人数超过400万。因举办模式的变更,导致参与人数非常多。活动推陈出新,通过网易、智慧无锡等各大媒体预热宣传、公益E展播专题,采取线下挑战打卡、线上直播互动的方式,多角度展现全市上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力高质量发展,全力决胜小康的辉煌成果,和所有人一起“云”发现“强富美高”的新无锡。活动同时设置了公益广告展播,展现我市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进一步弘扬公益理念,为文明无锡添砖加瓦。

11.农贸市场检查覆盖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11月5日至12月3日,对市区98家(无锡城区共有128家农贸市场,其中正在改造、关闭、转型的共30家)农贸市场进行了全覆盖日常检查考评。根据日常考评打分情况,各区市场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名为梁溪区第一,新吴区第二,其次为经开区、惠山区、锡山区、滨湖区。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市区农贸市场得分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制度管理(99.90%)、消费维权(97.55%)、广告管理(94.90%)、经营建设(92.80%)、信用建设(86.73%)、上市食品质量合格(85.71%)、食品经营行为规范(84.88%)、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3.98%)。共性问题为:超出摊位摆放,水产品未取得产地证明或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散装食品未标明食品信息,食用农产品未标明产地信息,卤菜未进行封闭销售,需冷藏食品未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等问题较为突出。

12.消费环境参创商户数量,目标值10000家,实际完成值10000家。为充分激励和调动各企业、行业、区域参创热情,2020年消保处(放心办)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动员,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活动,鼓励参创企业积极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共印制10000份放心树标贴,由各市县区发放至个参创单位,在商户经营场所张贴明示给消费者,共10000家商户签署“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书,其中新培育2020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24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232家,复核通过历年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689家;全年全市共有1352个商家公开承诺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共已办理无理由退货2183起,涉及资金129.3万元。

13.消费环境建设满意率,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93.4%。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市放心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度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满意度情况展开调研,主要采用当面访问形式,调查对象为本地常住居民,年龄在18-70岁之间,有效样本为3148个,其中测评问卷第16项“对无锡消费环境的整体满意度”,207位受访者表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其他,2941位受访者表示满意\非常满意,总体满意率为93.4%。在中消协公布的2020年度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报告中,无锡市消费环境整体情况相较去年进步明显,在全国排名中得分位列前10名。

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证后抽检批次,目标值40批次,实际完成值47批次。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市监计量[2020]141号)》,抽样检测47个批次。通过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特别是对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制造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5.乳品抽检比例,目标值15%,实际完成值26%。2020年三聚氰胺专项抽检原料乳粉315批次,共抽检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企业相关食品1209批次,乳品抽检比例为315/1209=26%。2020年市本级完成食品抽检监测任务11475次,其中原料乳、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专项抽检1209 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相关食品抽检490批次,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超85%。在省对市高质量考核中食品检测合格率位居全省第三。

16.2020年市本级完成食品抽检监测任务11475次,其中原料乳、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专项抽检1209 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相关食品抽检490批次,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超85%。 在省对市高质量考核中食品检测合格率位居全省第三。

  1. 特种设备检验质量抽查台数,目标值150台,实际完成值360台。预算目标是根据上年抽查电梯数预估,实际根据省局2020年抽检工作计划,重点抽查项目定为起重机。因不同特种设备的检查方式和难易程度不同,工作量有差异。根据实际工作计划,对今年抽查项目进行招投标,共抽查起重机械300台,叉车60台。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无锡市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项目涉及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梁溪区等八个区域,共抽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质量300台、叉车定期检验质量60台,抽查涉及使用单位共215家。经抽查,发现问题的起重机械39台,抽查合格率为87%;发现问题的厂内机动车辆5台,抽查合格率为92%。
  2. 食品小作坊抽检比例,目标值70%,实际完成值70%。2020年1月至12月共抽检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各类食品共计490批次,涉及食品小作坊490家,食品安全生产处提供的全市登记备案食品小作坊共700家,故食品小作坊抽检比例为490/700=7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超85%。在省对市高质量考核中食品检测合格率位居全省第三。
  3. 药检所在法定时效内对公安移交涉案产品的检验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尽心尽责配合案件查办,开通行刑衔接检验绿色通道,完成各市场监管局及本市公安系统委托的食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检验样品462批,检出阳性结果436批(94.4 %),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检测结果依据。
  4. 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补充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行政处罚法规定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期限为90天,为预留出办案时间,故此处统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核查处置率。在此期间共检出不合格食品74批次、药品2批次、化妆品17批次,均已依法核查处置完毕。
  5. 完成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洁净室(区)环境监测间数,目标值1000间,实际完成值2407间。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往年不涉及的疫情防控产品口罩、防护服、诊断试剂等企业环境监测大量增加,药检中心为服务好相关企业防疫用品生产,大幅增加了洁净室环境监测数量。
  6. 全市农贸市场快速检测批次数,目标值110万批次,实际完成值159.5万批次。2019年6月预算编制时无具体文件要求和目标任务数,故根据往年完成情况对该数据进行了估算。2020年5月,市食安委下发了《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锡食安委[2020]4号),明确要求2020年要完成150万检测批次,故我局要求农贸市场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系统联网运行的市场共开展检测1594853批次,超市共检测161981批次,检测总量较去年上升了2.3%,食品安全快检合格率98.66%,销毁、退市不合格农副产品11.9吨。
  7. 无证餐饮单位入网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控制比率,目标值5%,实际完成值0.14%。原指标含义为,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公示率为95%以上(未公示率5%以内),根据第三方公司提供的2020年12月份无锡市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单位监测报告显示,我市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公示率为52994/53066=99.86%,未完成公示率为0.14%,已完成指标。扣分原因是对指标表述方式的差异造成,次年将修订该指标的表述方式。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聘请信息技术公司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定期对我市网络订餐平台上所有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使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公示率有了很大提升。2020年共进行了5期监测,共对265114家次店铺进行了排查,其中,饿了么平台店铺数量92245家次、饿了么星选平台店铺数量79599家次、美团平台店铺数93270家次。12月最新一期排查结果显示我市外卖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近5.3万家次,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备案公示卡)公示率分别为为99.99%和99.86%,比年初分别提高了0.14%和0.16%。缺证、假证、证件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数据较前几年相比明显下降。
  8. 全市建成餐饮示范店数,目标值150家,实际完成值81家。预算编制时参照2019年度省局工作部署目标150家制定,后省局对2020年工作目标进行部署《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市监食经处函〔2020〕11号)文件要求示范店(食堂)创建目标数量80家,我市2020年度餐饮示范店(食堂)81家。通过申报、初评、复评、公示等流程,共81家餐饮服务单位获得2020年度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命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对2018-2019年度命名的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按比例抽取进行了复核,对复核未达标和已关停的给予撤销命名,确保示范创建的质量和公信力。
  9. 创建地区入户调查样本量,目标值1494份,实际完成值3837份。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培训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指南》,人口在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特大城市,满意度调查的样本量为1494份,抽样误差为3%。参创城市要向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委报送自查自评和满意度调查报告。无锡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采用国家标准问卷,计算采用标准模型与方法,以国家问卷中的主要分类指标与具体指标来展开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中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党政同责、回应关切、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原则。创建标准中要求当地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并作为否决项。参创城市要向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委报送自查自评和满意度调查报告。无锡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采用国家标准问卷,计算采用标准模型与方法,以国家问卷中的主要分类指标与具体指标来展开分析。我市采访的样本量超过了国家创建要求的样本量,数据结果更为科学、客观。我市采访的样本量超过了国家创建要求的样本量,达到了3837份。其中梁溪区573份、新吴区339份、滨湖区297份、经开区125份、锡山区419份、惠山区358份、江阴市964份、宜兴市762份。
  10.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餐饮单位数,目标值10000家,实际完成值16097家。2019年6月编制年度预算时,以201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1万家餐饮服务单位”为依据;2020年度实际工作目标以《无锡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据,2020年“互联网+明厨亮灶”累计覆盖1.5万家。根据统计报表,2020年度累计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餐饮单位数16097家。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自启动来,建成数和上线率不断提高,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城市综合体内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超过90%,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超过50%。2020年,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进行了进一步整合,全部接入“无锡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和“灵锡”APP,未来有望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个重要手段。
  11. 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目标值70%,实际完成值78.2%。满意度结果为百分制得分,满分为100 分。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满意度得分,即食品安全满意度总得分由单指标得分根据各指标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公式如下:CSD=ΣWiXi ,其中:CSD——满意度,Wi——第i 个测评指标的权重,Xi——公众对第i 个测评指标的评价得分。
  12. 全市投融资服务类在业企业定向抽查比例,目标值15%,实际完成值17.37%。2020年全市投融资类企业抽查数/全市投融资类企业总数=2362/13600=17.37%。探索应用第三方信用评级机制开展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的方式,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专门发函向市公共公用信息中心征询13600家相关企业的公共信用评价信息,结合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根据失信记录与评价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对A级企业按照2%比例抽查,对B级企业按照8%比例抽查,对C级企业按照50%比例抽查,对D级企业按照100%比例抽查,对暂无法评级的企业按照5%比例抽查,同时对三年内有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企业均按100%比例抽取。累计抽取对应市场主体2300余户,全部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参与协查,其中400余家市场主体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从而做到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而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利剑高悬”,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3. 对自我声明的企业产品标准抽查率,目标值5%,实际完成值6.05%。对无锡市行政区域内产品生产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抽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合计15103份,完成企业产品标准抽查914份,完成抽查率6.05%。通过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推动无锡企业掌握标准制定规则,助力企业运用标准化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产品与服务质量。
  14. 完成标准化政策宣传引导人次数,目标值2000人次,实际完成值2141人次。通过采用集中授课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标准化基础普及公益培训和标准化高级人才的公益培训, 传播了标准化理念,推广了标准化经验,充分发挥了标准化的基础保障、创新推动和技术引领作用,促进了标准化管理人员和标准化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完成15场标准化培训,共计2141人次:①2020年1月7日,2020年省级标准化项目申报培训,81人次;②2020年3月25日,2020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答辩辅导,18人次;③2020年4月23日,经开区标准化专题培训,230人次;④2020年5月26日,标准化基础知识线上培训,407人次;⑤2020年5月27日,无锡市保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专题培训,33人次;⑥2020年7月13日,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辅导,13人次;⑦2020年7月14日,无锡市殡仪馆标准化专题培训,102人次;⑧2020年7月16日,江苏省水协团体标准化专题培训,15人次;⑨2020年9月2日,宜兴市标准化专题公益培训,71人次;⑩2020年9月4日,质量月标准化专题培训,31人次;⑪2020年9月7日,地铁集团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33人次;⑫2020年9月18日, GB/T 1.1-2020标准解读线上公益培训,709人次;⑬2020年9月25日,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培训,250人次;⑭2020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主题讲座,86人次;⑮2020年12月16日,滨湖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专题培训,62人次。
  15. 全市(含江阴、宜兴)电梯实现96333应急救援覆盖率,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目前全市在用电梯87890台,已覆盖87890台。2020年整年,全市电梯运行情况稳定,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共处置故障困人4047起,同比去年下降4.19%,平均每天接处电梯故障困人11.24起,同比去年下降4.19%。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2.12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3.02分钟。
  16. 全市特种设备信息入库率,目标值98%,实际完成值100%。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二期)项目在现有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下,升级优化模块相应模块的功能;建设无锡市气瓶追溯信息化平台,提高气瓶管理水平,实现全市气瓶底数清、可追溯。实现无锡市特种设备全方位信息化管理。本项目自申报立项以来,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式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过程和总体成效如下:建成气瓶追溯管理系统,实现气瓶注册登记、检验信息管理、充装信息管理。实现了全市气瓶底数清、可追溯。完成电梯维保系统开发,全面实现电梯无纸化维保。完成监察平台新增模块开发和监察移动端的开发。完成事故处置平台、电梯保险平台、企业服务平台新增模块的开发。同时,打通监察系统跟各个平台的数据通道。实现所有系统的正常运行。项目的建设节约了社会成本与财政投入。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协助领导决策、提供智能分析手段,为信息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成效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1月21日我单位联合商务局暂停活禽交易,并迅速开展卫生防护用品价格检查。1月22日市委常委会第161次会议一结束,市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建立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机制。全市系统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一是严格防疫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两个严禁”,检查农贸市场2.26万家次,查处涉野生动物相关案件5起。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持续抓好食品药品检查工作,累计报送退烧、止咳药品实名购买信息22.7万条。出台商品交易市场疫情防控十条提示,全市115家专业市场实现100%复商复市。强化“三位一体”广告监管,对重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约200个载体进行全类广告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疫情类广告6条次。利用网络交易监测系统认真开展线上野生动物和防疫用品监测,甄别处置相关线索4万余条。二是服务防疫物资保障。与省药监局检查分局密切协作,帮助宇寿医疗器械获得全省首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急备案批件,服务7家企业获批应急备案10项、19家企业获得应急注册证,协调为恒通医药等5家企业在24小时内取得了原本2周才能取得的商品条码,指导全市1313家企业制定并公示1568项防疫产品企业标准,助力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全市累计获得CE证书9张,居全省第二。三是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先后组织两轮“熔喷布”生产经营企业“见底”排查,我市熔喷布质量专项执法工作获得总局督查组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起案件入选总局“联合双打”典型案例,4起案件入选省局防疫、消费维权等领域典型案例。坚决贯彻长江禁捕部署,及时发布致全市电商经营者告知书,组织相关电商平台立即下架禁售野生水产品及其制品,处置涉嫌违法商品信息50余条,迅速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系统共立案1848件,罚没4294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件,捣毁制假窝点10个,其中查处广告类案件数量名列全省第一。

(二)纲举目张守护“三大安全”。将保安全作为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的重要前提。一是紧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市县乡三级均已完成全年分级分类监管任务,检查6536家单位,发现各类隐患2483条,整改率100%。出台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细化工作方案,主动跨前一步,将物流场所、开放园区使用的叉车纳入监管范围,出台智慧叉车标准及物流行业叉车安全管理团体标准,锡山局、惠山局叉车智慧监管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继续推进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率先建成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将新安装电梯全部纳入智慧监管。推广起重机械专业维保,全市已备案专业维保单位110家。修订出台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开展化工安全综合治理和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检查69家重点涉危单位,提供“小化工”市场主体名单11.5万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87条。接受国务院、省、市各级各类督导。上半年共查办特种设备案件284起,强化严惩重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二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修订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市各级共抽检食品11646批次,合格率99.20%;国省抽不合格食品按时处置率达100%。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比例达82.95%,食安员抽考率达81.61%、合格率达97.83%。开发启用食品小作坊登记系统,推动出台奖补办法,联合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启动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11大项33小项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单位4305家,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100%,把关统一配送的学校食堂食材11748批次、检出阳性13批次,圆满完成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超1.4万家,全市食品快检量逾78万批次。对厄瓜多尔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冷冻白虾开展紧急处置工作,下架封存涉事产品335.1公斤。迅速有效开展媒体曝光外地“汉堡王”的举一反三夜查工作。三是严格疫苗药品监管。《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确保疫苗安全和供应保障的通知》已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增加预防接种网点设置,调整预防接种医务人员配备”、“开设市级特殊体质儿童疫苗接种咨询门诊”相关意见和措施。修订出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清网”等专项行动,试点“药品区块链监管模式”。上半年,全市各级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246家次,完成药品抽检249批次、医疗器械国省抽11批次。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三)积极有为落实援企政策。疫情当下,全市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助企纾困措施,第一时间出台支持复工复产“二十条”,市级机关率先公布76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全省系统率先出台促进消费“十五条”,为托牢经济底盘,保住产业链条,畅通市场供需,稳定社会大局贡献应有的力量。一是抓好减负降本。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牵头制订《无锡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订全市系统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市级各部门和基层开展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培训,按月通报情况,推进数据共享。指导梁溪局在餐饮行业试点开展非现场监管。2019年度全市企业年报率达92.3%,为近年来最高水平,其中经开区年报率95.2%排名全市第一。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梳理文件4362件,废止修订21件。5月以来,全市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例已达50余起,“免罚”不“免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开通计量、质检、标准服务“绿色通道”,减免中小微企业相关服务费用和计量强制检定费用1816.3万元;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减免1271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用280万元;实施认证费用减免政策,有关认证机构减免我市237家获证组织、1140张证书等各类费用共计160万元。组织开展转供电专项检查,督促退款63万元、罚没款30万元。二是实施金融赋能。印发《无锡市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三年实施方案》,联合无锡银保监分局与12家银行、3家保险公司多方合作,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全力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半年,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13亿元,同比增长100%以上。全国首推知识产权混合险和资产评估责任险。全市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16件,担保主债权1133亿元,同比增长70%,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三是优化准入服务。会同行政审批部门推广“全链通”平台,在江阴农商行实现了省内首单“全链通”电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新吴区闲创客服务平台累计发出个体户营业执照8613张。为中石化、无锡肯德基等256户外商投资连锁经营企业办理集中登记。上半年,全市市场主体突破82万户。牵头制订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积极推进106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系统内11项“证照分离”涉企改革事项上半年办件总量达5.1万件。畅通“不见面”审批通道,上半年市局共办理许可业务1534件。四是助力消费扩容。组织教育收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2640万元。上半年全市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3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6.71万元。牵头妥善处置了“橡皮筋”“悦宝园”等预付式消费涉众纠纷。“智慧315”平台全国率先实现3年内已办结投诉信息无差别全公示,组织“放心消费、体验无锡”消费体验活动和伴手礼评测活动,引导数百家企业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让群众消费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四)固优提标推进质量发展。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微观基础。一是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组织2020质量提升行动,实施10个大类32项工作措施。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加国家计量比对13项,上半年全市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84张,新增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5家。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环境类检验项目能力核查、市政充电桩计量等专项检查。组建产品质量监督专家库,完成产品抽检690批次、后处理188批次。二是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动江苏省物联网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地无锡,全市81个标准化技术组织已覆盖所有重点产业。上半年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标准88项,新增1项国家级、5项省级标准化试点,全省领先。法尔胜主导的不锈钢丝绳国际标准成功立项。三是创新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组织评出2019年度3家市长质量奖、5家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企业,推动市政府和江南大学共同成立了质量品牌研究院,以研究院为平台,发起成立“长三角质量品牌产学研技术联盟”,成功举办“市长质量奖”颁奖仪式暨质量品牌建设提升会。江苏沪宁钢机入围2019年度江苏省质量奖,天江药业、陈丽芬入围2019年度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2020年省长质量奖、“江苏精品”、AA级以上质量信用企业申报数居全省前列。四是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国家增材制造产品质检中心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并报总局申请验收,国家高端储能产品质检中心有序推进设备采购、安全实验室等筹建工作。成立国家物联网感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联盟,国家物联网感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已申报总局验收。国信认证公司获批工信部中国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4个科研项目获省局批准立项,高功率燃料电池平台建设项目获批省局重点能力提升项目。

(五)创新创造厚植发展优势。积极争取上级赋权,推进试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一是打造“一核两翼多点”的无锡特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在滨湖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在两市和五区建设知识产权产业运营平台。法尔胜等5家企业“省战推项目”和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的“高价值培育项目”获得立项。上半年,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46件,我市企业获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13项,其中华进半导体、江南大学2家单位获中国专利银奖,10家单位获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奖数达历史新高。二是积极推进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中心筹建已经得到省委编办的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上半年市本级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91件,承办上级转办案件6件,一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入选全国十大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三是抓好省局与市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落实。采取挂图作战方式,细分清节点、责任到处室,并与梁溪局等板块对接协议项目落实。启动智慧市场监管(一期)建设,全省率先建成投用市县乡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做好药品进口口岸运行准备。推动无锡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市药检中心开展国际能力验证1项、国内能力验证3项。市食检中心顺利通过CMA认证,推进总局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路径研究。四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明确了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建设路径,与长三角17个地区联合签署网络监管合作备忘录,宜兴局牵头推进了“一岭六县”市场监管一体化示范区合作签约。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着手开展市场监管现代化和知识产权两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制定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绩效目标按照上年预计完成情况或法定指标要求制定,实际完成情况远高于目标值。同时,明细绩效目标在描绘上与实际业务内容不够贴切,产出指标多,效益指标少,鲜有满意度指标。

2.监管业务经费统筹使用余地小。对于市场监管工作而言,主要支出用途在于保障监管履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主要投入的是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购买服务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补贴,实际监管工作量体现在监管检查、宣贯培训,在这些方面政府专项资金编制上要求有政策文件依据,安排监管业务经费的余地很小,特别是执法办案事权下沉,罚没收入锐减,业务经费统筹空间越来越少。

3.绩效目标与资金匹配度不高。由于市场监管局为2019年新设立机构,职能边界尚在梳理中,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尚不成熟,上级条线部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目标尚不明确,年终临时突击加塞任务较多,产生了预算调整项目,在预算调整中未相应调整绩效目标,造成个别完成值高出目标值数倍

六、相关建议

1.合理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专项资金中的明细项目预算是构成专项资金整体预算的基础,也是明细项目实施、使用资金的依据。因此,必须科学合理编制明细项目资金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建议在编制明细项目预算时,要科学确定当年度实施的项目内容,即将当年度必须实施的项目编入明细项目内要根据当年度确实需要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参照上年度同类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编制当年度资金支出预算。减少项目资金频繁调整,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加对监管部门业务经费的安排,给予适当的机动统筹经费。

2.科学制定绩效目标。综合上年度、当年度以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对绩效目标做好评估,对上级政策和政府重点工作做好有预见性的判断,恰如其分地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确保目标完成值在合理区间,同时推动履职能力和效果的提升。根据政策调整及业务实施情况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的同时,及时调整相应绩效目标。

 

 

1. 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表

           2.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无锡市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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