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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第14期7月普通食品常规、食盐专项)

发布时间:2021-07-21 15: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本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范围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调味品、糕点、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等类别,共抽检499批次,合格491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蠡湖店销售的鸡毛菜、惠山区玉祁陈仲菊小吃店销售的炸油条、滨湖区鸣翠楼饭店销售的童子鸡等。(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市(县)、区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市抽产品信息公示(2021年第14期7月普通食品常规、食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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