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跟踪问效项目询价
发布时间:2021-08-11 11: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食经[2020]322号)的要求,我单位拟对无锡市2018-2020年被评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委托第三方进行跟踪评价。
相关说明:
1.项目内容:对无锡市2018-2020年被评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10个和示范店(食堂)49家按照相应的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跟踪评价,对每个问题不符合项有具体文字说明。另根据跟踪问效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给予建议和对策,出具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
3.报价文件要求:需包含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方案、服务报价、企业资质、业绩说明、相类似案例等。
本次服务最高限价7.9万元,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组织比价或竞争性磋商。请有资质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机构于2021年8月24日15点前将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送达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602办公室,联系人:沈艳, 联系电话:0510-81009803
附件:1.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评分表
2.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评分表
附件1
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评分表
参评街(区)名称: 地址:
建设标准 |
评分项目 |
评分方法和细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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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项 |
1.街(区)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好、具有一定辐射影响力,环境卫生整洁,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数量不少于10家 |
任意一条不符合则不予参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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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均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公示率达100%,等级评定均为良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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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参加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比例不低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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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街(区)内组织开展放心餐厅集体承诺活动,承诺内容中除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还要有反对餐饮浪费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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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近两年未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它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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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 (100分) |
街(区)管理方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15分) |
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
3 |
|
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得3分 |
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3 |
|
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1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得2分 |
||
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
3 |
|
有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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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台账齐全 |
3 |
|
有街(区)餐饮单位台账资料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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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办公地点 |
3 |
|
有固定办公地点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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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15分) |
建立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3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2分 |
|
建立食品安全公示制度 |
3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2分 |
||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互查和奖惩机制 |
3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2分 |
||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举报投诉处置和调解机制 |
3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2分 |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 |
3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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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30分) |
现场随机抽取3家餐饮单位,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表》进行一次量化评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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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单位: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7分,一般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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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和实施先进管理模式(15分) |
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明厨亮灶”建设率不低于7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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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亮灶”建设率=(明厨亮灶实施单位数/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总数)*100%(保留一位小数) |
|
街(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先进管理方式实施率不低于10% |
5 |
|
先进管理方式实施率=(街(区)实施先进管理方式餐饮单位数/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总数)*100%(保留一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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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便利服务(10分) |
街(区)内对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管理 |
5 |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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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面向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原料、餐饮食品、餐饮具等检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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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测记录情况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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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检验检测结果 |
2 |
|
根据检测结果公开情况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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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15分) |
街(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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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自查互查结果、举报投诉方式等要素齐全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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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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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培训得2分,培训记录真实完整得3分。随机抽查街(区)内5个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和制度的熟悉情况,合格1人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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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5分) |
具有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5分) |
实施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实施餐饮集约化经营,其它具有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 |
5 |
|
酌情给分 |
评定人员签字: |
|
现场陪同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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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附件2
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建设评分表
参评店(食堂)名称: 地址:
建设标准 |
评分项目 |
评分方法和细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必备项 |
1.依法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按照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任意一条不符合则不予参评 |
|||
2.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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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放心餐厅自我承诺书,承诺内容中除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还要有反对餐饮浪费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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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它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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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项 (100分) |
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10分)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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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未按照网络食品交易管理相关要求展示相应信息的该项扣5分 |
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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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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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等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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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分) |
依法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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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1分,管理人员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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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制度并执行到位 |
4 |
|
有制度得1分,有制度执行记录并情况良好得3分 |
||
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记录真实完整 |
4 |
|
有自查制度得1分,自查记录真实完整得3分 |
||
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10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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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5人,有一人缺少健康证明扣1分 |
|
晨检制度执行到位 |
2 |
|
晨检记录真实完整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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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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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在岗从业人员3名,有一人卫生情况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
设置合理布局流程 (5分) |
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
2 |
|
发现布局流程有一处不合理扣1分 |
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 |
3 |
|
发现有一处交叉污染隐患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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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10分) |
保持经营场所区域的环境整洁卫生,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当平整、无破损、无污垢 |
2 |
|
经营场所区域环境符合要求得2分 |
|
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齐全 |
2 |
|
三防设施齐全得2分 |
||
就餐区地面整洁、桌面清洁、通风良好 |
2 |
|
就餐区符合要求得2分 |
||
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 |
2 |
|
清洗消毒记录完整得2分 |
||
餐厨废弃物存放和处置符合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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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 |
||
维护设施设备良好运行(10分) |
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和维护 |
5 |
|
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得3分,清洗维护记录齐全得2分 |
|
定期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确保运转正常 |
3 |
|
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得3分 |
||
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 |
2 |
|
发现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不符合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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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0分) |
制定并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
6 |
|
现场抽查3件食品及原料,发现一件索证索票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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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见过期或变质食品及原料扣4分 |
||
规范制作加工过程 (10分) |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
2 |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未设有符合要求的食品检验室和人员,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等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该项扣2分 |
|
加工用具、容器实施色标、分类、定位管理 |
2 |
|
|||
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
2 |
|
|||
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符合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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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食品配送使用的运输工具、容器符合要求,符合相关冷热链工艺和标签标识规定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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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10分) |
配备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具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条件的,应当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 |
3 |
|
餐饮具、工具、用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得3分 |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
2 |
|
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要求得2分 |
||
配备相适应的保洁设施,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材的容器清洗消毒后,应当按要求存放并保持清洁 |
5 |
|
保洁符合要求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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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明厨亮灶”建设 (10分) |
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实现明厨亮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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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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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亮灶展示正常运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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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食品留样管理(5分) |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以及具备一次性聚餐达100人以上条件的,按要求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留样管理人员,做好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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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品种和留样量符合要求得2分,冷藏保存得1分,专人管理得1分,留样记录真实完整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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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5分) |
具有一些特色的先进做法(5分) |
实施先进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有反对餐饮浪费的有效举措,其他具有特色的先进做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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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给分 |
评定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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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陪同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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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