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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依法查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07 16: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1-00319
发文日期
2021-09-07
公开日期
2021-09-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房地, 房屋,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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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依法查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同时接到举报,无锡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迅速与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取得联系,经查,该房产开发公司在开发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无锡西水东商业街项目中,公司员工制作了含有奥运冠军杨倩在东京奥运会女子十米步枪决赛中的宣传图片,该图片同时附有奥运五环标志和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于2021年7月24日在朋友圈进行宣传。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案发地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发布含有奥林匹克标志图片的处罚。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内容之一,互联网、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地不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外之地”。省知识产权局已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作为《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予以部署。下一步,全省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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