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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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6657/2021-00347
- 发文日期
- 2021-09-28
- 公开日期
- 2021-09-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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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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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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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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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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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算,财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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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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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统一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接受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服务质量监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特殊食品备案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行政检查和处罚。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处置工作。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备案,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名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指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承担知识产机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研究室)、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监督管理处、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促进处、行政审批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等36个内设机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无锡市医药技术咨询所、无锡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退休人员托管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中心、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无锡市医药技术咨询所、无锡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退休人员托管中心。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面对复杂形势、严峻挑战和特殊困难,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上级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投入“大战大考”,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干出了新局面、干出了新业绩、干出了新气象。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在“防疫+保供”“防疫+整治”“防疫+服务”“防疫+物防”各个阶段,以战时打法、战时效率抓好各项工作、打好每场战役。严格实施防控举措。坚决禁止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结合全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全年检查农贸市场4.93万家次。全力保障物资供应。帮助宇寿医疗器械获得全省首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急备案批件、相关企业获得28张CE证书,指导全市1313家企业制定并公示1568项防疫产品企业标准。积极协调资源保障辖区内全省唯一的国家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检验机构江苏国健发挥作用,完成检测近万批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加强熔喷布等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监管执法,查处的3起案件入选总局消费品质量执法稽查、“联合双打”典型案例。倾情开展暖心帮扶。第一时间出台支持复工复产“二十条”、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促进消费“十五条”,出台市保市场主体专项工作小组加快发展市场主体“十五条”,减免企业各类服务费用6057万元,在价格检查中清退涉企、转供电等违规收费1179万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76条”案例逾800件,服务江阴农商行实现了全省首单“全链通”电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新吴区闲创客灵活用工平台实施线上集群注册登记。创新构筑物防体系。牵头市疫情防控市场与物流防控组工作,在全市形成了1主仓、4分仓和若干后备仓的运营格局,截止1月31日,成功阻断187.8吨阳性食品流入我市市场。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连续作战,严打细查,查扣涉案进口冷链食品455.7吨。
(二)一体推进“三大战略”实施。统筹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着力提升创新能力,扩大质量品牌优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成效显著。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在集聚区基础上,经开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各板块服务平台相继投入运营。2020年,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PCT专利申请量、有效商标注册量分别同比增长11.96%、18.2%、15.6%,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18件、万企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到1019.33家。入围省战推项目5项、省高价值培育项目1项;获评第21届中国专利奖13项,创历史新高。全市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7.38亿元,居全省第一,其中惠山区位居全市各板块第一,华进半导体、中都国脉分别投保了国内首创的知识产权混合险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职业责任险,“阳山水蜜桃”实现了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保险赔付。标准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江苏省物联网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地无锡,全市已有81个标准化技术组织,覆盖了所有重点产业。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102项,法尔胜集团等3家企业提出的5项国际标准已成功立项。江阴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获得总局田世宏副局长批示肯定,市标准图书馆服务中小微企业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以高分通过考核。质量基础保障持续加强。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70项,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能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分别居全国第四、第五位。国信认证公司获批工信部中国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高端储能、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等6个能力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库,大功率兆瓦级光伏逆变器检测平台建设等3个项目获批全省系统“十四五”重大能力提升项目。质量品牌不断培育壮大。推动成立江南大学质量品牌研究院并发起成立了“长三角质量品牌产学研技术联盟”,培训600名首席质量官,开展小微企业认证服务。评出3家市长质量奖、5家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企业,新吴区品牌建设成效显著。沪宁钢机、七〇二研究所、天江药业获评2019年和2020年省长质量奖,5家企业7个产品获得首批“江苏精品”认证。
(三)严管细查抓好“四大安全”。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建立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智慧叉车标准及物流行业叉车安全管理团体标准,将物流市场等非“三区”范围的叉车纳入监管。在全国率先推行起重机械专业维保,备案维保单位268家。赋码128万余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全年检查单位1.9万家,发现各类隐患3786条,到期整改率100%;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547起,处罚金额占全省总数40%以上。建成“电梯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将1000台老旧电梯和6659台新装电梯全部接入平台。市区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85.3%,居全省第一。“一年小灶”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在食品安全方面,提请市委深改委审议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修订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市食品抽检量达7.98批次/千人。建成全省首个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平台,取缔黑作坊275家,培育“锡食名坊”10家。全市学校食堂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餐饮单位超1.6万家,其中幼儿园与中小学实现全覆盖。创成3条省级餐饮示范街、81家餐饮示范点。锡山局监督指导苏南学校食材锡山净菜基地规范运行,全市全年组织学校食材检测3.66万批次,督促退换销毁疑似存在安全风险食材126批次、209.1吨。“护航夕阳红”保健食品整治宣传工作得到了市委黄钦书记的批示肯定。在疫苗药品安全方面,提请市委深改委审议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确保疫苗安全和供应保障的通知》,全面开展疾控中心和接种点疫苗质量安全检查,确保我市新冠病毒等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质量安全。修订出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高质量完成“药品监督检查覆盖率”检查任务,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1111批次,查办相关案件121件,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保持全省领先。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重点工业产品等九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80种1780批次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
(四)敢于亮剑强化监管执法。竞争政策深入实施。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发布《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开展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专项治理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梳理年内新增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1275件。配合完成多起反垄断案件调查。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落实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正式启动申报程序。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成转隶。全市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5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240件,知识产权“铁拳”执法查办案件415件,涉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1起行政裁决案件入选全国十大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5起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占全省入选案例总数1/4。市场交易秩序得到规范。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6起,2起案件先后入选总局、省局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与处置涉黑涉恶线索220条,在全省非法金融专项治理绩效统计中成绩第一。依托“双打”领导小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组织推进“网剑行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广告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3882件,涉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3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为公安机关出具鉴定70份,认定假药4批次、有毒有害食品421批次。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1.1万件,12315热线投诉调解率居全省第一,基本化解9起涉众型矛盾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94万元。规范教育、医疗价格收费行为,清退疫情期间教育收费2640万元。
(五)系统集成提升治理能力。以推进省局与市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落实为总揽,积极承接上级试点项目、平台资源,着力强基础增效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废止与民法典要求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5件。全市系统2627人参加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治理知识竞赛,荣获团体第二名。随机监管、信用监管、数据监管“三位一体”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级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参与率达100%。市区两级164个部门制定并实施双随机检查任务1959项。全市系统累计检查3.63万家。梁溪区在餐饮服务、特种设备等五大领域实施“非现场监管”试点。全市企业主动年报率达92.33%,为五年来最高。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全市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分别达3.7万户、1.3万户,对90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逐步深入。市局与浦东新区等17个地区联合签署网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与浦东新区等五市一区签订了高技术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备忘录,无锡黄酒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入选首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宜兴局牵头与安吉等地建立“一地六县”联席会议,有效探索县域市场监管合作新模式。
第二部分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8090.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74.91万元,增长8.20%。其中:
(一)收入总计88090.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83.07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943.16 万元,增长12.46%。主要原因是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
2.事业收入27149.50万元,为市计量测试院、市质检院等事业单位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907.45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业务受疫情影响减少收入,同时,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检测检定收费。
3.其他收入839.8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计量院、市质检院获得新吴区政府、锡山区商务局、经信局等横向部门拨付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及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173.93万元,减少58.29 %。主要原因是上年国家增材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收到新吴区政府拨款,本年无此因素。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为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与上年持平。
5.年初结转和结余24518.46万元,主要为市计量测试院、市质检院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88090.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48.6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业务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6.46万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2.公共安全(类)支出378.5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与上年相比增加37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设备更新经费。
3.科学技术(类)支出1453.9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促进和技术标准资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04.11万元,增长164.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新增了国际设计博览会展会活动支出,该展会以前年度由科技局承办。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2.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8.18万元,增长36.7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调整缴费基数。
5.卫生健康(类)支出729.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0.64万元,增长28.2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调整缴费基数。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质检院技术能力提升。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市质检院质量强省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2.5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批国家服务业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03.76万元,增长206.26%。主要原因是增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中央转移支付投入。
8.住房保障(类)支出4133.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和向符合条件的新职工发放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85万元,增长38.0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调整缴费基数。
9.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7582.14万元,主要为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357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83.07万元,占55.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7149.50万元,占42.71%;经营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9.86万元,占1.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05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9.37万元,占57.40%;项目支出25779.38万元,占42.6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5617.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89.15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556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8%。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8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当年下达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
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6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中标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监管业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804.37万元,支出决算为65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本级转移支付给县区分配非现场监管创新试点工作经费,支出决算列区级支出。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政采项目采购中标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局当年下达基层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政府实验室建设及科研项目、技术能力建设上级转移支付专项。
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药监局当年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药品安全监管专项。
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药监局当年下达上级转移支付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809.1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产品(商品)质量抽检经费投入。
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88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本级转移支付给县区食品综合协调经费,支出决算列区级支出。
1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27.27万元,支出决算为418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
1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7.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事业投资专项经费年初未下达至预算部门,年末部门决算中反映该支出事项。
(二)公共安全(类)
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5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设备更新经费。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7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控制知识产权培训人数和班次,采用网络培训、内部场地培训等形式减少支出。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3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相应支出在区级决算中反映。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68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技术标准资助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相应支出在区级决算中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8.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02万元,支出决算为37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的部分年金在行政运行项开支。
3.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阳关扶贫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市质检院质量强省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下达的中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18.6万元,支出决算为95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与实际调整缴费基数月份不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7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与实际调整缴费基数月份不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27.25万元,支出决算为99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预算编制口径与实际调整缴费基数月份不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421.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5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6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4.36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21.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5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02%;公务接待费支出11.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4.20%,比上年决算减少15.33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当年无出国团组,仅结算了上年事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当年无出国团组。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上年赴奥地利捷克团组出国费结算款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比上年决算减少15.08万元,主要原因为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7.29万元,完成预算的33.55%,比上年决算减少13.8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3.公务接待费11.27万元,完成预算的21.27%,比上年决算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7万元,接待103批次,1016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市、兄弟单位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2.82万元,完成预算的2.98%,比上年决算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算编制时将博览会经费统计进了会议经费,实际委托会展公司购买展会活动服务。2020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7个,参加会议2097人次。主要为召开12315工作推进会、省局高质量发展协作会、市长质量奖颁奖会、安全生产督导汇报会、业务工作座谈会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39.75%,比上年决算减少53.75万元,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厉行节约,减少培训场次及规模,拓展线上培训业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线下培训场次及规模。2020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4个,组织培训10657人次。主要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培训费、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培训、首席质量管提升培训、新任特种设备监察员培训、知识产权技师培训、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47万元,比上年减少286.92万元,降低24.29%。主要原因是开展节能型机关建设,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6.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2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用车7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5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R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8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