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编号:FK2021012
发布时间:2021-10-19 15: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编号:FK202101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辉建山东炒货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苏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西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53期)涉及扬州市广陵区辉建山东炒货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苏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西瓜子(规格型号:5kg/袋;生产日期:2021-05-26),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苏皓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产品。该生产单位已启动召回措施,目前未有消费者退回。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我局将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