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新办法来了!3月15日起施行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从2022年3月15日开始施行! 这个办法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的升级版。 新办法共7章55条: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所以市场监管人员还有食品行业的从业者,无论是老板、经理还是员工,都要把这个办法好好地读几遍好好学一学! 一、全覆盖 各级市场监管局应当每两年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也就是两年一次全覆盖,这里面还有两个意思 一个是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者,注意不仅仅是企业。二是检查结果要做成记录,双方签字背书。检查的结果要求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怎么张贴和展示呢? 结果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公开展示就是在网站、橱窗等地方展示记录表。目的就是在消费者面前晒你的“成绩单”。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罚款时依法从重,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什么是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就是把你的严重违法行为推送给银行、保险、民航、铁道、教育、民政、招标、考试等机构,让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分级监管 这个分级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可能性大小,将市场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制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标准登记不同的监督检查表。 安全风险的大小根据五个要素判断:食品安全类别、企业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高低、食品安全现状、信用档案记录。 三、营商环境 为了“六稳”“六保”《办法》还是考虑了小微企业的难处,既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又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对满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个前提条件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三是综合考虑标签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标签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标签瑕疵”: 四、法治保障 将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监督检查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飞行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 ✔二是体系检查。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体系情况进行系统的检查。 主要是针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常规监督检查。主要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的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责任约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只要是做食品的


不管你是生产者、销售者
还是市场监管人员
都要好好学习这个法规
快点拿出小本本
认真学一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