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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16: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2-00018
发文日期
2022-02-12
公开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锡市监〔2022〕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企业,工商,通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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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锡市监〔2022〕7号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催生、壮大、繁荣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市局制定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2日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监管更好地结合,加快催生、壮大、繁荣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推动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结合无锡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1.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开业登记时限。指导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依托全链通平台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便利度,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公积金办理等全程网上办理,力争全市80%以上的新办企业登记时间控制在0.5天以内。

  2.提高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到95%以上。全面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审查,将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提高到95%以上。

  3.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挖掘本市企业名称资源,取消“无锡”行政区划后置企业名称的注册资本审查要求,进一步放宽本市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

  4.创新企业住所登记模式。建设无锡企业住所智慧登记系统,通过地理地址信息和不动产产权信息的共享比对,实现企业住所登记标准化、智能化,对通过产权信息核验的住所,申请人可免于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5.创新开展个体工商户秒批服务。在企业住所智慧登记系统上线运行的基础上,指导各级企业登记机关探索实施个体户登记智能秒批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体户申请人,实现营业执照立等可取。

  6.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和推送机制,积极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企业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登记与监管的业务闭环。

  7.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将江阴、宜兴辖区内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到属地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在全市范围内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发放许可证前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实施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通过评审取得资质的企业申请开办直营门店时,承诺符合相关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直接作出许可决定。

  8.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筹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检验室、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无锡检验室,串联提升审评审批与检验检测能力,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全天候、一站式审评审批服务平台,提升高新生物医药产品研发上市速度。

  二、畅通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渠道

  9.实现企业变更、备案、注销全程网办。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系统,拓展网上申报、签署、核准、发照、归档等在线办理服务功能,实现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类登记事项均可通过网络全程办理,提高企业变更、备案、注销便利化水平。

  10.推行证照变更联办集成服务。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关联审批事项的整合服务,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

  11.进一步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机制。指导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优化企业跨区域变更住所登记服务,依据企业迁移申请,核对拟迁移企业是否存在影响迁移的异常状态,服务企业迁移登记顺利有序进行,促进市场主体规范有序自由流动。

  12.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三、升级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13.优化外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服务。针对外资企业中外国(地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由于身份信息未进入身份核验数据库,无法通过人脸识别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市县两级授权登记机关提供现场扫码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外资企业的覆盖率。

  14.打造有温度的“面对面”服务。强化市场主体登记窗口建设,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切实提高登记效率。

  15.探索企业年报智能化“多报合一”。将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认缴、股东等政府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自动导入年报系统,实现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避免企业多头填报,提高企业年报便利化水平。

  16.开通法人主体市场监管公共数据信息服务。依托无锡市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集成企业自查报告、行政检查整改、消息通知、法律法规等功能应用。向市场主体开放市场监管公共数据,实现法人主体登记信息、许可信息、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信息、处罚记录、信用情况、获得荣誉情况等信息的自主查询应用。加强办事服务政策的提醒提示。

  四、加大市场主体服务扶持力度

  17.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支持在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领域创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持续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等知识宣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8.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水平。深化政府质量奖励工作,开展质量工具导入、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准则自评估和质量奖申报辅导,加强创奖组织培育和梯队建设,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帮助企业打造品牌,在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文化旅游等领域,培育更多“无锡制造”获得“江苏精品”认定。每年免费培训1500名首席质量官。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融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提升国家、省质检(计量)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馆无锡分馆、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全域集成配套服务水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实现“资源全开放、服务零距离”。

  19.提升企业标准化发展水平。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符合省发展战略的重要标准,推进落实地方标准制修订“直通车”机制。

  20.提供高水平质量认证服务。充分发挥国信认证CBC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光伏组件产品衰减率认证、电动两轮车产品续航能力“超跑者”认证、“一测多证”一站式认证(光伏、储能等领域)等高端品质认证服务。做好入境CCC产品免办工作,精简优化CCC免办证明受理审核,缩短办理时间,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

  21.发挥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发挥药品进口口岸联席机制作用,解决企业进出口难点问题。优化通关业务流程,为进口企业提供便利化通关服务。完善进口药材检验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中药类企业。

  22.推动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运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特殊食品),紧密连接优势科创资源和特殊食品特色产业,解决特殊食品企业在原料、成品、功能因子、功能评价、质量与安全控制等方面关键问题。

  23.推动特种设备制造业集聚壮大。设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服务站,提供一站式许可咨询,引导企业快速领证。持续跟踪企业生产状况,搭建政策、人才、技术交流平台。发挥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作用,推动数字技术与特种设备制造业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赋能特种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特种设备制造核心竞争力。

  五、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4.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纠正原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严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审查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充分、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坚持服务跨前一步,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反垄断内部合规体系。

  25.推进实施“免罚”“轻罚”“免强”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164条“免罚”“轻罚”事项措施。推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提出免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和条件,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完善相关制度。

  2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牵头作用,持续加大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2022年底前建立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示范点120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办理商业秘密案件,打造商业秘密保护新高地。

  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27.优化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修复信用,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1年可提请修复信用,满3年自动移出名单。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分类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3个月、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公示期,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简化企业多平台信用修复手续,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只需通过信用无锡网站提交一次申请,符合修复条件的,通过数据共享推送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无锡)两个平台同步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28.实施信用差异化监管提升企业感受度。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加强部门协同联合,优化双随机监管业务流程,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对涉及多个领域的同一监管对象,通过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29.实施守信企业正面激励。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质量奖的培育和申报,将“信用良好”作为申报无锡市市长质量奖、无锡市专利奖等的重要考虑因素。全面深化食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改革。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充分运用到事项办理过程中,对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

  30.规范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准确界定失信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范围,按照过惩相当原则,严格依法控制惩戒内容。完善企业公示信息异议处置和举报核查机制,企业公示信息存在轻微差异、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允许企业修改公示,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1.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深化网络交易综合监测平台“锡网云监”运行使用,对不正当竞争、广告、检验检测、网络交易等12类线上监管事项开展精准化日常监测。通过政企协作等方式加强对本地重点电商企业的线上线下指导和培训服务,引导电商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帮助平台内本地电商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32.打造放心舒心消费品牌。推进“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行动,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承诺内容和退货规则并向全社会公开公示,实现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同频,从消费品终端促进生产端品质提升,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引导平台类企业“科技向善”,为中小企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平台,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

  七、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33.降低检验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成本。为全市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免费提供标准动态跟踪和标准文本服务。帮扶指导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检测用标准的现行有效,提升机构标准管理水平。

  34.减轻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建立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与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协作开展工作,发挥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审理费用实行零收费。

  35.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等收费监管执法,督促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市场主体降本增效。

  八、保障各类措施落实

  36.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发展的调研力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领域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期盼和诉求。定期分析全市市场主体及有关行业发展情况,形成系列专题分析报告以及食品产业等发展规划。

  37.加强政策评估考核。推动各市(县)区、各部门全面消除各类妨碍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考核机制,对于表现优异的予以通报表扬。

  38.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以宣传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开展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广、靠前服务,面向市场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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