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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03-07 10: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2-00029
发文日期
2022-03-07
公开日期
2022-03-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殡费,行政,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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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提醒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单位: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一刻不能松懈。临近清明,为加强我市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及服务单位合法权益,现将我市殡葬服务价格有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无锡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价格欺诈。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网站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

  三、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殡葬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价格。

  四、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请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积极维护我市殡葬服务业良好的价格秩序。对疫情期间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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