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防疫落实这六条
发布时间:2022-07-11 09: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扎实织密织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网络,切实做好场所和人员管理工作,滨湖区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以下六条防控要求:
一、货源要正规
做好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工作,保证食品可追溯,做到“五个不得”采购:
☒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无核酸检测证明
☒无消毒证明
☒无“江苏冷链”溯源信息
☒无集中监管仓证明
二、员工要管理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上岗前,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要接种加强针。接受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和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缓化前端(包括卸货、拆包、消杀)人员,应按要求实施闭环管理。
三、防护要到位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
生鲜宰杀、分割车间等岗位要穿防水围裙、戴橡胶手套等;
避免进口冷链食品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
手套、口罩等破损立即更换;
经常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四、检测要跟上
从业人员要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目前最新执行规定):
直接接触 人员类别 |
应急状态下 检测频次 |
常态 检测频次 |
进口冷链食品餐饮、销售环节直接接触人员 |
1天1次 |
3天1次 |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
1天1次 |
1天1次 |
五、消毒要上心
购买合规消毒剂,并按照说明书使用。
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进行严格消毒,“拆包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拆包时做好个人防护。
每天要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具、容器、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
六、应急要配合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食品通知时,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配合做好相关物品封存、核酸采样、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等工作。
严肃提醒:
针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