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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出台10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30 09: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日前,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无锡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减轻疫情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针对当前我市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推出10项普适性支持纾困发展的具体举措,实施后可惠及全市65万个体工商户。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重在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税费、融资等方面难题,其中实施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等政策,可进一步减税降费、减轻经营负担;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政策,可以强化融资纾困、缓解融资难题;严查乱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等,可以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包容审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跨区自由迁移、鼓励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激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力。《若干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坚定无锡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信心,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 减免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 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 减免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费。

  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实施期限按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执行)。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市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4. 降低个体工商户金融手续费用。

  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的支付手续费实行降费政策。(责任单位:人行无锡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5. 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水平。

  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并保留原有名称和字号。支持个体工商户跨区自由迁移,做好迁移个体户的档案迁移、名称变更登记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歇业制度安排,为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备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支持个体工商户“个转企”转型升级。

  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字号、行业特征,可直接在原名称后缀“有限公司”。对申请转企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注销新设程序办理,可以同时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和企业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实行申报承诺制。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减轻转型企业负担。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为转型后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无锡中心支行、市税务局)

  7. 加大个体户创业担保支持力度。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对在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富民创业贷”担保贷款。大学生、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等重点创业者首次申请可享受全额贴息,其他创业者首次申请可享受半额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无锡中心支行)

  8. 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活动。

  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吸纳能力较大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通过鼓励商圈商街、行业协会举办规模化、多样化促消费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参与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活跃市场人气,以促销活动带动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9. 优化惠企政策服务。

  进一步优化“惠企通”平台,实时归集各类优惠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涉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惠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更加透明、服务指南更加明晰、政策兑现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0.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减少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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