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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12

发布时间:2024-06-03 13: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4-00083
发文日期
2024-06-03
公开日期
2024-06-03
文件编号
FC20240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一年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药品市场,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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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FC2024012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1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12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12期)涉及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李喜莲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宜兴市丁蜀镇李喜莲副食品经营部,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销售单价17.6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没25070.40元的行政处罚(宜市监处罚〔2023〕224号)。

  二、橙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12期)涉及无锡市江阴市西郊建国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橙,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阴市西郊建国水果批发部,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39.4公斤,销售单价10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澄市监不罚〔2023〕0102960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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