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公示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27

发布时间:2024-11-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27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27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和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27期)涉及无锡市北塘区王召金水果店销售的杨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北塘区王召金水果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6公斤,销售单价60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锡梁市监不罚字〔2024〕12第0712号)。

  二、肉松海苔卷(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27期)涉及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江阴城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江阴市微闲食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海苔卷(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4,规格型号:258克/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生产环节)。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阴市微闲食光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315盒,销售单价5元/盒,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没款51575的行政处罚(澄市监处罚〔2024〕0101117号)。

  (三)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营环节)。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江阴城中分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5盒,销售单价15.9元/盒,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澄市监不罚〔2024〕0100113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