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宣传周 | 验配角膜塑形镜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11 09: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5-00238
- 生成日期
- 2025-09-11
- 公开日期
- 2025-09-1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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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药品安全宣传周|验配角膜塑形镜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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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膜塑形镜(又称OK镜),全称为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是一种直接粘贴在人眼角膜上的特殊镜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跟普通的“隐形眼镜”不同,角膜塑形镜被有意设计成不能匹配角膜的形状,通过向角膜施加轻微的压力使角膜变扁平,可能使眼正确聚焦、补偿近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
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有眼科诊疗科目,同时具备相应资质人员和设施设备等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近视矫正相关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操作规范(2024年版)》。验配操作基本流程包括操作前评估、角膜塑形镜选择、角膜塑形镜试戴评估、订片、分发镜片、随访、建立验配档案等。
因此,验配角膜塑形镜,应在正规的医疗机构、由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后,根据个人角膜参数等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不能自行购买佩戴,以避免造成视力损害。
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角膜塑形镜,应取得有相应角膜塑形镜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角膜塑形镜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