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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验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14: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的工作部署,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实名验证。

  一、实施范围

  1. 企业类型:目前仅限于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 业务类型:公司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

  3. 实名验证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包括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

  二、身份信息实名认证方法

  在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前,相关需要实名验证的人员使用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在APP依次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个人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完成实名认证,选择是否办理公司登记注册和有效期后,方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公司注册登记。

  三、注意事项

  1. 企业相关人员可通过扫描本公告下方的二维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并按照《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完成实名身份验证。

  2. 相关人员确实无法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上通过验证的,可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进行现场人工验证。

  3. “江苏市场监管(原江苏手机工商通)APP”中的“远程核验”功能仍保留正常使用;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选择电子签名)方式办理公司登记业务的,仍按照原身份认证的方式操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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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docx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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