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1-03-11 11: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1-00047
- 发文日期
- 2021-03-10
- 公开日期
- 2021-03-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调控,物价,监督,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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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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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者: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临近清明,为做好我市清明节祭扫工作,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现将我市殡葬服务价格有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无锡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价格欺诈。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网站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
三、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殡葬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价格。
四、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价格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请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积极维护我市殡葬业良好的价格秩序。对清明节期间借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