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监管
发布时间:2022-12-08 09: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2-00372
- 发文日期
- 2022-12-08
- 公开日期
- 2022-12-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价格,调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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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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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稳定"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和防疫用品等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12月6日我局通过《无锡日报》、局公众号等及时刊登《对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书》。12月7日我局下发《组织开展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立即组织对全市相关医药用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相关药品和防疫用品明码标价、进、销价格台账记录等,详细了解相关物资价格情况等,督促医药用品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联动机制,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保持信息互通,确保第一时间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和反映。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已监督检查了237家医药用品经营企业,现场发放告诫书237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持续跟踪、强化落实价格行为监管相应举措,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