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抗疫药品不明码标价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22 14: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2-00385
- 发文日期
- 2022-12-22
- 公开日期
- 2022-1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价格,行政,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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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抗疫药品不明码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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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有市民举报称,某药店销售抗疫相关药品不明码标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迅速对该药店实施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店堂“五类药”专柜上“感冒清热颗粒”“肺宁颗粒”“ 羚羊清肺颗粒”“复方桔梗止咳片”“感冒止咳胶囊”“盐酸阿比多尔片”“酒精消毒液”等十一款抗疫药品与用品均未标注价格。执法人员还查阅相关记录和凭证,对进销价格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哄抬物价的情况。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指导药店正确标识价格,并予以立案调查。
提醒告诫
当前防疫药品与用品需求较大,相关经营者应当自觉承担起保供稳价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筹措货源,满足市民需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疫情防控防护药品用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