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1
时间:2022-12-24 16:2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2-00400 | 发文日期 | 2022-12-24 | 公开日期 | 2022-12-24 |
文件编号 | FC20220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一年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药品市场,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1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9期)》《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0期)》(以下简称《通告》2022年第49期、《通告》2022年第50期),其中有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4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锡山区丽美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和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49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丽美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通告》(2022年第49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丽美百货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5日将不合格生姜和泥鳅检验报告送达锡山区丽美百货超市, 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8月18日从兰陵县超悦家庭农场购进上述生姜34公斤,于2022年8月14日从梁溪区大姚黑斑蛙经营部购进上述泥鳅25公斤,均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已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锡山市监不罚﹝2022﹞08010号)
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紫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49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紫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1日将不合格深海紫菜检验报告送达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 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从上海沪锦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深海紫菜30包,截至案发当日销售数量23包,剩余7包已下架。当事人对已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惠山市监不罚﹝2022﹞1-003号)
三、无锡市锡山区张泾易买盛超市销售的梭子蟹和鲜百合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50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张泾易买盛超市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通告》(2022年第50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张泾易买盛超市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1日将不合格梭子蟹和鲜百合检验报告送达锡山区张泾易买盛超市,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8月17日从梁溪区金娥水产商行采购上述梭子蟹26.6公斤,于2022年8月17日从梁溪区杨应楼农产品经营部采购上述百合19公斤,均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已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没2460.82元的决定。(锡山市监处罚〔2022〕07117号)
四、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陈勇水产品店销售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50期)涉及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陈勇水产品店销售的牛蛙,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30日将不合格牛蛙检验报告送达惠山区钱桥陈勇水产品店,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共于2022年9月8日从无锡盛阳食品城内广宝水产商行购进上述牛蛙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已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警告的决定。(惠山市监处罚(2022)4050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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