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4
时间:2022-12-28 16:2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2-00409 | 发文日期 | 2022-12-28 | 公开日期 | 2022-12-28 |
文件编号 | FC202203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一年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药品市场,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4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34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5期)》(以下简称《通告》2022年第55期),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鲜百合、生姜、海南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55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通告》(2022年第55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通告》(2022年第55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2年9月16日和2022年9月21日将不合格鲜百合、生姜、海南香蕉检验报告送达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 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从梁溪区杨应楼农产品经营部购进上述鲜百合19公斤,于2022年8月15日从梁溪区王志豪农产品经营部购进上述生姜60公斤,于2022年8月18日从梁溪区铜德水果经营部购进上述海南香蕉90公斤,均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已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没5943.1元的决定。(锡山市监处罚﹝2022﹞07118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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