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红钢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6 浏览次数:1204【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就包红钢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医疗器械(医用防护口罩)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一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包红钢。
二、听证案由
包红钢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医疗器械(医用防护口罩)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一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3年3月28日14时0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和路28号)1621会议室。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