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高考、中考期间酒店行业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3-05-30 09:4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3-00088
- 发文日期
- 2023-05-29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价格,行政,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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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规范高考、中考期间酒店行业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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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酒店行业经营者:
2023年江苏省高考定于6月7日至9日举行,我市中考定于6月16日至18日举行,酒店住宿需求相对集中。为做好高考、中考期间酒店行业价格监管工作,规范我市高考、中考期间酒店行业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各酒店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依法诚信经营。在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以成本为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酒店行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各酒店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网站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做到明码标价并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的经营者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