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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平竞争智能审查服务的询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10: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拟于12月起开展2023-2024年度公平竞争智能审查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

  1.1 由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协助审查的政策措施;

  1.2 被抽取的由各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

  1.3 被抽取的各区(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

  1.4 被抽取的以多个市级机关组成部门联合制定的或单个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

  1.5 主动在无锡各政府门户网站查阅、调用、重点监测相关政策文件等。

  二、项目需求

  2.1 在线监测。开展无锡市公平竞争审查智能评估服务,对无锡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并在互联网上对外公布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实时监测、搜索、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并进行专家人工复审等服务;

  2.2 存量清理。对无锡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并在互联网上对外公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进行监测、搜索、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并给出一定人工复审建议。

  2.3 服务管控。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标准建立标准对照知识库,及时更新评估标准。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应急预案,保证在线监测的时效性和服务质量。

  2.4 现场评审。每周开展一次现场评审,对在线评估后仍然存疑的文件进行评审。定期对部分成员单位和板块开展现场调研,对其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三、评估原则

  3.1 是否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2 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3.3 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的条件和情形等;

  3.4 可能存在与之相关的行政诉讼风险或者其他法律风险。

  四、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本次服务最高限价9.9万元,请有意向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2023年11月28日下班前将报价及资质等相关材料送达我单位。本单位将根据报价及提供材料情况组织比价或竞争性磋商。

  送达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0办公室,联系人:姚 军, 联系电话0510-8100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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