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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公益广告发布询价公示——机场广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城市氛围,加强公益宣传,我单位拟定期发布示范区创建相关公益宣传,相关要求如下:

  一、广告预计发布时间:6月至9月间,时长1个月。

  二、发布媒介:无锡机场落地灯箱、LED广告屏。

  三、发布数量:落地灯箱不少于10块,led屏不少于15台

  四、费用预算:本次服务最高限价10万元,包含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发布,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择优选用服务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拥有发布媒介的运营权;

  2、供应商须具有广告发布的相关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发布媒介的点位明细,广告发布后能出具每个点位的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报价单、类似项目案例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需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1509

  联 系 人:贝恩民

  联系方式:0510-8100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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