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责及监管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3-15 10: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4-00028
发文日期
2024-03-15
公开日期
2024-03-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一年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质量,监督,行政,市场秩序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扬州盈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1321091323852996P 锡市监处罚〔2024〕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罚款12万元 2024/02/26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洪林 2106**********5013 锡市监处罚〔2024〕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对扬州盈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负直接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罚款2万元 2024/02/26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亭 3211**********7995 锡市监处罚〔2024〕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对扬州盈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负直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罚款2万元 2024/02/26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锡山香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91320213MA25M01E6T 锡市监处罚〔202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的培训广告中明示有考试机构人员参与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罚款 罚款3万元 2024/03/07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锡岸上相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1320213MA27CYU57G 锡市监处罚〔2024〕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的培训广告中明示有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罚款 罚款3万元 2024/03/07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锡东之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梁溪分公司 91320213MAC196BK94 锡市监处罚〔2024〕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的培训广告中明示有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罚款 罚款3万元 2024/03/07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章志航 3202**********0361 锡市监处罚〔2024〕15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无照经营;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医用防护口罩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36元;罚款146800元 2024/03/15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