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鞋子断裂遇难题 消保委介入解纠纷
案情简介 近日,消费者俞女士向梁溪区消保委反映,自己去年夏天在某品牌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只穿过几次,外观都还是新的。今年3月清洗鞋子时发现鞋底和鞋垫断裂,无法穿着。俞女士找到商家希望换货,但商家却说鞋子已超过三包期,不能退换,只能维修,俞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希望能帮助她协调换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商家向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俞女士的鞋子是在2023年8月购买的,现在已经超过“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时间,因此公司不同意退换货。俞女士则表示自己当时是冲着大品牌去消费的,鞋子价格较高,当时购买花费了近两千元,且购买的是夏款,去年夏天自己只穿过几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自己无法接受,认为鞋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坚持要求商家帮其换货。 因双方争执不下,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尽力与商家进行协调,经多次沟通,商家同意向公司提出申请,将鞋子寄回厂家检测鞋子,确认鞋子出现断裂的原因。最终,经返厂检测后商家同意为俞女士换货,双方协商一致,俞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提示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多久?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哪些鞋类问题适用“三包”政策?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这五种情形将不享受“三包”一是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二是有关销售等凭证与商品不符或被涂改的;三是穿着不当、自行修理或被人为破坏的;四是超过“三包”期限或无“三包”卡和销售凭证的;五是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免除“三包”责任的。 消费者在购买鞋类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楚“三包”的时间和范围,如果购买的是打折的商品,应该问清楚是否有“三包”,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凭证的良好习惯,三包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可凭购物凭证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