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公示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14

发布时间:2024-06-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14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14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14期)涉及无锡市北塘区何可磊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北塘区何可磊水产经营部,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4.1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锡梁市监不罚字〔2023〕04第019号)。

  二、香酥馋豆(油炸类)(烤牛肉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14期)涉及无锡市锡群发联超市销售的香酥馋豆(油炸类)(烤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市锡群发联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6公斤,销售单价17.6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没款2105.6元的行政处罚(锡梁市监处罚〔2024〕00084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