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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的询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4 14: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工作安排,我单位拟于9月起开展2024-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

  1.1  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协助审查的政策措施;

  1.2  被抽取的由各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

  1.3  被抽取的各区(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

  1.4  被抽取的以多个市级机关组成部门联合制定的或单个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

  1.5  主动在无锡各政府门户网站查阅、调用、重点监控相关政策文件等。

   二、评估重点

   2.1  重点审查起草单位制定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2.2  重点评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3  重点对无锡市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进行竞争分析,提出专业意见及服务报告,供市市场监管局决策及参考。

  三、评估主要方式

  3.1 及时对协助审查的政策措施提出评估意见;

  3.2 根据工作要求对某些领域(地区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活动;

  3.3 协助开展对全市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实地督查工作;

  3.4 协助开展对全市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

  3.5 及时参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议;

  3.6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给全市起草单位授课不少于3次;

  3.7 协助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理论研究文章和政策研究;

  3.8  其他需要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

  四、评估原则

  4.1 是否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4.2 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4.3 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的条件和情形等;

  4.4 可能存在与之相关的行政诉讼风险或者其他法律风险。

   五、服务期限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次服务最高限价9.9万元,请有意向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2024年8月25日17:00前将报价及资质等相关材料送达我单位,相关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记录。本单位将根据报价及提供材料情况组织比价或竞争性磋商。

   送达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0办公室,联系人:姚 军, 联系电话0510-8100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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