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9-04 14: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4-00189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化工,通报,市场秩序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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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18批次,合格率100%
消费提示:
1.危险化学品经销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存储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