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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1-02 09: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4-00339
发文日期
2025-01-02
公开日期
2025-01-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监督,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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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经营者餐饮浪费的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阴市周庄镇鼎杰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对当事人江阴市周庄镇鼎杰面馆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经营场所的墙壁、桌面等醒目位置均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后,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整改复查,当事人已在其就餐场所墙壁的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海报,并在就餐桌面上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桌贴,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

  二、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宜兴市张渚镇荣达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11月6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宜兴市张渚镇荣达餐馆经营场所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开展普法教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4日,经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宜兴市张渚镇荣达餐馆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经营场所已张贴反食品浪费系列提示,服务人员在消费者点餐时主动提示按需点餐,当事人已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整改。

  三、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滨湖区土灶世家饭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4年10月1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节假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在店内布置反食品浪费标识提示,也未主动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执法人员对店内如何进行反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也进行了相应的指导。

  2024年10月9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该饭店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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