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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无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1-07 13: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57/2024-00345
发文日期
2025-01-07
公开日期
2025-0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化工,轻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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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5年无锡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在受检企业的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场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要求。抽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3.检验依据

  表1 组合烟花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标志

GB 10631—2013

GB 19593—2015

GB 19593—2015

2

包装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3

外观

GB 10631—2013

GB 19593—2015

4

部件

引燃装置

引火线

GB 10631—2013

GB 19593—2015

GB 10631—2013

5

引火线牢固性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6

引燃时间

GB 19593—2015

GB 10631—2013

7

结构和材质

GB 10631—2013

GB 19593—2015

GB 19593—2015

8

主体稳定性

GB 19593—2015

GB 19593—2015

9

药种

GB 10631—2013

GB/T 21242—2019

10

药量

GB 10631—2013

GB 19593—2015

11

燃放性能

GB 19593—2015

GB 19593—2015

备注:

1. 标志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1.1、5.1.3及GB 19593—2015中5.1.2 c)、d)、e),GB10631—2013中5.1.3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

2. 包装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2.2;

3. 外观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 5.3中“重霉变,主体严重变形,开裂”;

4. 部件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4.2.1、5.4.2.4及GB19593—2015中5.3.2;

5. 结构和材质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5.1及GB19593—2015中5.4;

6. 药种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6.1.1;

7. 药量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6.2.2(不检验开包药药量);

8. 燃放性能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9593—2015中5.7.5、5.7.6。

 

  表2 除组合烟花外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标志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2

包装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3

外观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4

部件

引燃装置装

引火线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5

引火线牢固性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6

引燃时间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7

手持部位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8

结构和材质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9

药种

GB 10631—2013

GB/T 21242—2019

10

药量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11

燃放性能

GB 10631—2013

GB 10631—2013

备注:

1. 标志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1.1、5.1.3。GB10631-2013中5.1.3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

2. 包装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2.2;

3. 外观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 5.3中“重霉变,主体严重变形,开裂”;

4. 部件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4.2.1、5.4.2.3、5.4.2.4、5.4.2.6、5.4.3;

5. 结构和材质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5.1、5.5.4、5.5.5;

6. 药种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6.1.1;

7. 药量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6.2.2;

8. 燃放性能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中5.7.8、5.7.9、5.7.10、5.7.11、5.7.12、5.7.14。

 

  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异议处理

  5.1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5.2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

  5.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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