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CZ2025002
发布时间:2025-01-14 13: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4-00348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 文件编号
- CZ20250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一年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药品市场,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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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CZ2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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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CZ202500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1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31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和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去皮吐司(全麦)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31期)涉及南通市江苏吉麦隆超市张芝山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常熟市金都食品厂委托江阴市友山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皮吐司(全麦)(生产日期/批号:2024-07-05,规格型号:308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生产环节)。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阴市友山尹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15箱(10袋/箱),其中5箱(10袋/箱)销售给江苏吉麦隆超市张芝山加盟店,销售价格7.5元/袋,其余10箱(10袋/箱)均由当事人零售,销售价格8.5元/袋,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7天并处以罚没款653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澄市监处罚〔2024〕1601857号)。
二、水煮五香(炒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31期)涉及无锡市惠山区堰桥尚品玛特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煮五香(炒货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8,规格型号:5kg/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惠山区堰桥尚品玛特百货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60公斤,销售价格27.8元/公斤已全部售出。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作出处以罚没款534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惠山市监处罚【2024】7111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