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3-28 13: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5-00031
- 发文日期
- 2025-03-27
- 公开日期
- 2025-03-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价格,行政,市场秩序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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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殡葬服务经营单位:
2025年清明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维护殡葬领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基本殡仪服务、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和公墓管理费等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超标准、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殡葬基本服务中已包含的服务内容不得以延伸服务为名重复收费,不得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二、严格遵守《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提供殡葬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殡葬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将服务规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服务场所公示。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服务或商品,不得限制丧属自带合法殡葬用品。
三、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应该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表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
各殡葬服务单位及相关经营者请按照政策提醒函的要求,自觉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广大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经营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或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殡葬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殡葬服务价格收费等投诉举报及相关舆情。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