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关爱特殊群体,市场监管部门与维权站合力化解残疾人消费纠纷
一、案情简介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巷分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章女士在梁溪区圆融购物中心某商家处花费679元给其女儿购买了一款电子手表,准备用于与女儿的沟通交流。章女士实际使用后发现,该电子手表的功能无法达到预期,故章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因该电子手表已经使用,商家无法再进行二次销售,故商家拒绝退货。无奈,章女士向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巷分局寻求帮助。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黄巷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章女士取得了联系。经了解,章女士女儿患有听力障碍,平时只能通过文字交流,故章女士便想着使用该款电子手表方便与女儿交流。后续使用过程中,章女士发现该款电子手表实际无法达到其要求,其家庭条件又较为拮据,便想将该款电子手表退掉。 了解清楚后工作人员立刻与圆融购物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联系,并联合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进行沟通,希望商家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尽量帮助消费者退款。商家在考虑到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后,从关怀残疾群体的角度,给章女士进行了退款。章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黄巷分局及维权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圆融购物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表示后续将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一对一专门服务,提高特殊群体的消费体验。 三、消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若要进行无理由退换货,需确保商品处于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状态。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当尽可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商品的各项功能、特性等信息,仔细确认该商品是否真的能够满足自身的实际需求,避免因冲动消费而产生不必要的退换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