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季、暑期档,报考咨询、教育培训广告负面清单来了!
发布时间:2025-07-03 16: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报考咨询、教育培训广告发布负面清单
一、报考咨询、志愿填报广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不得出现宣称“内部信息”“志愿填报成功率”“保录取”“不滑档”“不脱档”以及“一分之差改变命运”“填错志愿毁一生”“今年形势最严峻”等含有制造恐慌、刻意放大报考的风险和难度、利用焦虑情绪促使家长冲动消费等内容。
二、“研学旅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研学效果及涉导向性内容
如研学旅行机构和出国留学中介宣称出国能够“重塑思维”“激发潜能”“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以及片面宣传西方政治文明优越等相关内容,均属违反上述规定情形。
三、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发布教育培训广告
没有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不得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也不得以“一对一辅导”“上门辅导”等形式变相发布教育、培训广告。
四、不得出现虚假内容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出现“假扮专家、教授”“虚构教师资质、经历”,虚构抢购、优惠等虚假不实内容,不得出现“名师”“名校”“一线”等无明确判定标准、无法考证、且容易引起公众误解的内容。
五、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
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宣称“最少提高50分”“考级通过率100%”“保证高分进面试”等用语。
六、不得出现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等内容
如教育、培训广告中出现“命题组老师亲临授课”“原命题人领衔传授”“参与编写中学教材《小升初实战语法》《中考实战语法》”等内容,均属违反上述规定情形。
七、不得出现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如教育、培训广告中出现“某某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推荐”“往届某学员就业薪资、就业单位及福利待遇” 以及使用学员成绩“现身说法”直接或间接作推荐证明等,均属违反上述规定情形。
八、不得出现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出现“全部学生都培训”“不培训难提高成绩”“你来,我培养你的孩子!你不来,我培养你孩子的竞争对手!”“不培训难提高成绩”等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教育焦虑等内容。
九、在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广告中,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教育培训服务的内容
如教育、培训广告中出现“妈妈,我要上某某培训班”“爸爸,快给我报名某某培训班”等内容,均属违反上述规定情形。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转载自【江苏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