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承诺约束,市场监管部门为零售药店规范经营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6-01-30 09: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各板块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安全警示教育及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签署专项工作。
(一)全面签署承诺书,推动责任落地
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完成《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签署工作。承诺书实行“企业留存、监管存档”的一式两份管理模式,确保责任落实可追溯、履职情况可核查。江阴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发《零售药店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十个不”》宣传海报,指导各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督促企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着力营造“人人知规范、事事守底线”的规范经营氛围。
(二)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合规意识
各区局多措并举组织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聚焦典型案例开展靶向警示,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深刻汲取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例的教训,切实增强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督促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认清违法违规经营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经营理念。惠山区局创新邀请街道消防部门,同步开展社会面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助力企业拧紧药品质量安全与消防安全“双阀门”。
(三)开展责任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聚焦日常监管、风险排查中暴露的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隐患突出、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各区局靶向发力开展责任约谈。锡山区局推行分板块巡回约谈,实现辖区零售药店约谈全覆盖;滨湖区局专题召开零售药店经营质量安全责任集中约谈会;新吴区局采用线上集中约谈与个别当面约谈相结合的方式,高效推进约谈工作。宜兴市局将组织企业签署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与该局开展的零售药店风险分级评价结果深度结合,依据年度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对20家较高风险药店逐一开展了责任约谈,警示风险、督促整改,推动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承诺+精准干预”的常态化治理模式转变,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梁溪区局、经开区局以本次承诺书签署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药品零售企业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承诺书履行情况、宣传公示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核心范畴,综合运用提示提醒、警示告诫、责任约谈、监督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防范化解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我市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坚决守护公众用药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