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私自改装电动车,罚!
01案情简介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巷分局收到消费者对辖区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的投诉举报,反映该商家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求退货退款。 02处理过程及结果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家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该商家使用自行购进的1套长鞍座及配件,对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鞍座进行了改装,改装后,该台电动自行车鞍座实际长度大于500mm,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商家存在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最终对商家处以了5000元的罚款。同时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03案件评析 本案涉及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问题为鞍座长度不符合标准。鞍座长度加长,容易出现违规载人情况,造成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下降,车体负载超过可承受范围,易产生交通事故。若未及时发现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也会造成一定的公共安全隐患。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一方面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同时也要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他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04消费提示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应当主动拒绝非法改装车辆,发现商家生产、销售、改装非标电动自行车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也要主动向商家进行索证索票,并依据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